第101章 100羊肉?我天天吃 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第101章 100羊肉?我天天吃
几乎是瞬间,他就分辨出了这是一群带著小羊行动的母羊族群,而有这种习性的,在这附近大概率是多尔羊,也就是戴氏盘羊。
“这种羊仿佛天生就是为了成为食肉动物口粮而生似的,雌羊的角细而短,体重比公羊轻百分之四十左右,普遍体重在四十到六十公斤,相当於一名体型比较瘦弱的年轻女性。”
“公羊的体重虽然高的能超过一百公斤,但它们的角是呈圆弧状生长,並不具备攻击性,主要是为了爭夺配偶使用。”
“发情期的两头公羊会通过衝撞进行比拼,撞击的部位通常是额头,因为它们长有双层头骨,所以不会受伤。”
“最重要的是,公羊是单独行动,雌羊则带著小羊行动,在猛兽眼里这不就相当於是一群行走的自助餐和落单的美味吗?”
看到它们的时候,安德烈右手已经摸向了箭篓。
正在欢快喝水的小羊羔们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存在,反倒是几头雌羊警惕地注视著周围,远远锁定他这个方向。
见他开始拉弓,雌羊们似乎察觉到了危险,口中发出阵阵呼唤,扭头就朝森林里跑去。
七八头小羊立即停止了喝水的动作,撒开脚丫子蹦蹦跳跳地跟了上去。
安德烈眼眸眯成一条细缝,箭头遥遥锁定其中一头白羊,弓身上仰一定角度並適当倾斜。
“咻—
_”
弓弦震颤的剎那,羊群们跑路的速度瞬间加快。
两支羽箭在空中划出两道弧线,其中一道精准命中那头加速跑开的白羊,一箭將其射翻在地,另一道则插进了旁边草地里。
“奈斯!”
安德烈狼狠挥舞了下手臂,显然对於自己的预判箭相当满意。
他在短短一秒钟內计算了距离和箭矢飞行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角度,並预判了目標白羊移动的路线。
从箭矢射出去到命中,起码在空中会飞行一秒多近两秒的时间。
以羊群灵巧的速度,短时间內窜出去六七米不是什么问题。
关键就在於多尔羊致命的种族习性,雌羊会充当幼儿园保姆的角色来照顾族群里每一头小羊,在確保它们安全之前,自己肯定不会率先跑路。
可以说这看似简单的一箭不仅匯聚了他多年野外生存锻炼出来的箭术,还囊括了对多尔羊习性的完美掌握,以及相当程度的自信。
哪怕是经常看他直播间的老观眾,此时也不得不被他这惊才艷艷的一箭再次折服。
用预判箭射两百多米外移动中的活靶,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事。
林宸这边刚走到庇护所附近,身后忽然传来安德烈气喘吁吁的呼喊声。
“林!!!”
“等、等等我!”
“看我带来了什么~”
林宸疑惑转身,就看见这傢伙肩上扛著一头白色的羊正气喘吁吁地朝自己跑来。
“多尔羊?”
“咦?你见过?”
“天天吃。”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