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芳华 影视芳华,从遇见天仙妈开始
沈从舟从来都不是一个拖拉的人。
既然决定了要做什么,那就马上动手去做。
他回到二楼的书房,铺开稿纸,拧开钢笔。
然后蘸饱墨水,提笔落字。
“……从我们文工团楼下经过,能看见一个个修长的腿,標致的脚,那景象是那么的神圣,那么的庄严。多少年过去了,画面也从未模糊过……”
根本不需要构思,抬笔就写。
《芳华》这本小说,是此刻最適合,也最能引爆文坛的作品。
它既能蹭到前几年军旅小说热潮的最后一丝余温,又能切入正在兴起的“伤痕文学”和“反思文***流。
可以说,这是一个绝对不会出错的选择。
而且,对沈从舟而言,写作难度几乎为零。
毕竟,他本人就在这个“故事”里,真真切切地生活了十几年啊。
沈从舟需要做的,仅仅是把那些曾经发生过、以及被他改变过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复述出来。
隱去所有真实的人名,將他自己和李团长一家的痕跡从故事中抹去,剩下的,就是一部完整的《芳华》。
让剧情完全按照原著的脉络发展。
至於,会不会被针对?
呵,等他写完,再发表出去,那时候的文工团,早就解散了。
就算那些故事里的“原型”们看到小说,想找他这个一等功臣的麻烦,也天各一方,难如登天了。
这笔买卖,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
最关键的是,沈从舟很清楚,这个年代的文学创作者、知识分子、返城知青们,最渴望读到的是什么。
不就是那点事吗!
而《芳华》,这么一本以神秘的“文工团”为背景,深刻描绘青春、理想、爱情与幻灭的小说,就是奔著成为爆款而去的。
再加上“亲身经歷”改编,和他那无可指摘的战斗英雄身份,还有《高山下的花环》在前面开路……
说实话,想扑都难。
想想也挺有意思。
在《芳华》世界里写《芳华》……
……
“我们那时,都认为那里是最纯洁、最高尚的地方。人都很正直,友好,至少不会为吃喝拉撒这种事发愁。可事实並非如此,我们吃饭要抢,洗澡要抢,什么都要抢……”
笔尖,在稿纸上沙沙作响。
不知不觉,已经写满了好几张。
写到酣畅处,沈从舟耳朵一动。
楼下,隱约传来刘晓丽清脆的声音,似乎正在和周雅南说话。
他停下了笔,有些疑惑。
这丫头来干嘛?
正常来说,她跟何小萍两个小姐妹,久別重逢,不是应该有说不完的悄悄话,聊上一整个通宵吗?
好奇心驱使之下,沈从舟站起身,先把那几张写好晾乾的稿子收拢放好,隨后走下了楼。
楼下客厅里,刘晓丽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双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黑白电视机。
“你怎么来了?”沈从舟在她身边坐下。
“我来看电视啊。”
“电视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懂。”刘晓丽的目光,依旧没离开屏幕,“这是美国的电视剧!”
“呵呵,这电视剧是挺好看的。”
旁边,正在织著毛衣的周雅南,也笑著搭了句腔,“我们单位里,好多年轻人都在聊呢。”
看她那样子,显然也是在等电视剧开播。
“妈,我爸呢?”沈从舟先问了一句。
“去你李叔家喝酒去了,估计得晚点才回。”
“哦。”
沈从舟应了一声,紧接著身子往刘晓丽那边凑了凑:“什么电视剧啊?还要你这大晚上的不顾名声,冒著被人说閒话的风险,专门跑来我家看?”
刘晓丽的脸蛋微微泛红,小声嗔道:“什么叫不顾名声?我跟阿姨说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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