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太痛了 火红年代:从知青开始的激情岁月
至於大队长郑永贵更可怕,脸色铁青,但凡发现冯立群敢摸鱼,就会轻飘飘丟下一句:
“冯知青,看来工作强度不太理想,下午要再给你加加担子?一个月的时间,是不是短了点?你说呢?”
一听这话,冯立群当即就嚇得一哆嗦,赶紧加快收割速度,根本不敢歇口气。
整个上午,別说什么抽菸、上厕所、摸鱼,根本不敢想。
就是喝口水,他都不敢超过五秒,整个人就如同陀螺,忙得团团转。
苦逼,苦不堪言!
痛,太痛了,痛彻心扉!
在烈日下暴晒,长时间弯腰收割小麦,手掌被磨出水泡,汗流浹背,手腕处被麦芒划出血痕……
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冯立群发誓,自己简直要被逼疯了!
该死,都怪那个姓林的小子!
短短一个上午的劳动量,都超过自己以前十多年累计的百倍家务活了!
作为一个家族备受宠爱的二代,从小娇生惯养,冯立群根本没吃过苦,啥时候受过这等窝囊气?简直要气炸了!
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知道,上午的劳动强度,只是开胃小菜。
真正噩梦般的经歷,会从下午挑粪开始……
不知不觉间,时间飞逝,
整整一天,林宇辰都在摸鱼中度过,与几个大妈大婶嘻嘻哈哈,就这么熬到了下工时间。
累当然也会累,不过与昨天的劳动强度相比,简直是爽到飞起。
下午五点多的日头依旧毒辣,炙烤著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
下工的铜锣声刚响起,田埂上、地头里,一整天弯腰弓背的社员和知青们如蒙大赦,纷纷直起身,揉著几乎要断掉的老腰,脸上露出解脱之色。
眾人说说笑笑,拍打著身上的麦芒和尘土,扛起麦捆,手拿镰刀,一个个拖著疲惫身躯,开始往田埂聚集,准备收工回家。
“婶子们,明儿见哈!”
朝几个大妈大婶打了声招呼,林宇辰隨著人流,走在田埂之上。
忽然,他瞳孔微缩,看到远处的田野间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是冯立群。
隔著老远,一股浓烈刺鼻的臭味瀰漫在空气中。
只见冯立群汗流浹背,挑著两只沉重的粪桶,踉踉蹌蹌走在田埂上。
他此时狼狈不堪,早没了往日油头粉面的模样,头髮被汗水、尘土和飞溅起的污物黏成一綹一綹,油腻地贴在额头、脸颊边。
这个傢伙身上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浸透,顏色深一块浅一块,被粪水溅得星星点点。
整个人焉头巴脑,如霜打的茄子,完全没有先前的囂张跋扈劲。
“何必呢,自找苦吃。”
“希望这小子以后別再来招惹我。”
林宇辰抬了抬眼皮,径直拐向村口,今天也挺累的,还是先回去好好休息。
“嗬嗬——”
不远处,冯立群喘著粗气,整个人如同刚从粪水里捞出来,散发著浓烈刺鼻的恶臭。
他的样子极为狼狈,扁担压在肿痛的肩头,每走一步,双腿都在不受控制地打颤,仿佛隨时会摔倒。
一下午的高强度劳动,干著从未上手过的重体力挑粪劳动,让他浑身肌肉酸胀到极点,肩膀、腰背、双腿、手臂都传来撕裂般的痛苦,胸膛灼烧,几乎要喘不过气。
然而,身体上的痛苦,並不是让冯立群最难受的。
周围人的异样目光,更是让其无比难堪,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从小到大,他就没有这么丟脸过,从来没受过如此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