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年轻人不要太气盛 华娱2008:从分手快乐开始
一沓合同摆到魏沐面前。
宋柯面带微笑的邀请:“魏沐。你是一个有才华的人,我觉得你有成为天王巨星的潜力,所以我给你开出了最好的条件!!”
说完话,宋柯看了看这小子的表情,还是无动於衷。
真是邪门了,我一大老板,亲自过来给你送合同,你就这个表情?
来点惊讶啊!!
老宋心里有些鬱闷,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魏沐冲他礼貌微笑,然后拿起合同翻开第一页。
《艺人经纪合同》
熟悉的封面,熟悉的味道。
上辈子不管是与经纪公司还是与mcn签约,都要签署这样一份《艺人经纪合同》
魏沐当年签约经纪公司的时候不懂事,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后来痛定思痛,专门请了律师进修,现在一般合同根本唬不了他。
比如这份合同,规定的是与艺人签署全约。
全约就是经纪约和唱片约一起签。
唱片约的意思很简单,公司仅负责旗下歌手的音乐製作。
而经纪约则是负责处理歌手的其他商业活动,比如演唱会、代言等等。
一条条一项项看下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看完合同,魏沐慢慢抬起头。
宋柯笑著问:“你觉得这份合同怎么样?”
“原则上可以。”
原则上可以.....
这给老宋逗笑了。
他沉浮华语乐坛十几年,听过这句话不下五次,全部都来自甲方或者某些领导。
原则上可以等於不可以。
原则上不可以等於还有办法。
宋柯没想到能在这里听到这句话。
老狼不是说这小子挺有礼貌的?
怎么轮到他就成这样。
我特么才是甲方啊!!
“小魏啊。”
宋柯皮笑肉不笑的看著他:“我比你年长几岁,叫你一声小魏。”
“我宋柯凭著良心讲,没有哪个唱片公司能给出和我一样的条件。这些天不少公司找过你吧?他们开出的条件怎么样?”
老宋来之前就托圈子里的朋友打听过,確实有不少公司动心,但都不愿意大力气扶持。
说白了,他们怕曇一现。
以前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有的人凭藉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
可再过十几年看看,还是那首歌。
“宋老板说的是,他们的条件都没你的好。”
“但是。”
宋柯在心里默念,果然,魏沐下一句就是:“我希望经纪约和唱片约分开。”
难道这小子签了经纪公司?
不可能。
他早就做了调查,这小子绝对没有签约任何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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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约和唱片约分开,宋柯对这个模式並不陌生。
他手下的李雨春就是选择这种模式。
2005年超女,李雨春横空出世获得年度冠军,一句“春哥”走天下。
当年李雨春百度贴吧可是牛逼的不行,就连李毅吧都要避其锋芒。
宋柯了大力气才拿下李雨春的独家唱片合约。
可惜经纪约早就被天娱传媒截胡。
天娱传媒是芒果系手下的公司。
当年《超级女声》流传著一句话,“想拿冠军必须签约天娱”
这是硬性规定。
谁让《超级女声》是人家芒果台的节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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