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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金龙之怒,开杀

深红色的云层下,传来狮鷲与三头血鹰的叫声。

虽然空气中还有硫黄和雾霾的味道,但以血魔法创造的怪物却顽强的生活著。

他们的驱动以火元素为基础,但也不排斥吃些血食。

只是和真正动物,真正的人比较,火殭尸已经丧失了享受的美好,而是杀戮的本能。

在不远处那淡漠的黑雾中,还有长毛人骑著独角兽血殭尸的身影,也在慢慢逼近。

韦赛里斯还看了一眼长毛人火殭尸的队伍,实在是丑的別致。

原本他认为伊班人就是最丑,体毛最多的人类种族,看来已灭绝的长毛人犹有过之,难怪很多人认为长毛人是伊班人的祖先。

伊班人来自於岛屿国家伊班,有两大特色,一是他们的体毛是目前已知世界最多的。

二是以丑陋粗笨,个子不高但健壮著称。

伊班人肌肤苍白,血管为暗青色,但毛髮却漆黑坚韧。

伊班男人留大鬍子,体毛覆盖四肢、胸膛与后背,而粗糙的体毛在女人中也司空见惯,有的女人甚至上唇都长毛。

伊班人的体格魁梧,宽肩胸阔,身高却低矮很少有超过五尺半,且双腿粗短,两臂顾长。

他们面容特徵鲜明,倾斜的眉毛眉峰突出,眼睛小而下陷,牙齿方正硕大,下巴厚重。

连奴隶贩子都嫌弃伊班人,伊班女人被认为相貌丑陋,不適合做床奴;举止粗蛮,不適合做奴工。

因此很多被卖为奴隶的伊班人最终在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的竞技场里度过余生。

但以战斗力来说,比伊班人更魁梧,更高壮的长毛人骑兵也不容小覷。

韦赛里斯只能先解决天空中的敌手,然后再消灭长毛人火殭尸。

韦赛里斯和金龙在废墟丘陵之间的平地上,金龙已经近乎將三头血鹰的肉身吞噬的乾乾净净。

烈阳张开嘴巴,吐出一缕黑烟,算是美美饱餐一顿。

魔龙的食物要是身量的数倍,但是在瓦雷利亚废土,烈阳也不能顿顿吃饱饭。

金龙烈阳的龙吻尝试性的也和韦赛里斯的银色胸甲碰了碰,小龙感觉这种游戏还挺有乐趣。

韦赛里斯心里鬆了一口气,更有一种自信满足之感。

那艰难的火焰道路,他韦赛里斯已经完成了。

现在,是时候准备给世界来一些新的乐子了。

这正是皇帝奥利昂对他的请求,让世界陷入喧譁与热闹,狠狠报復那些背叛龙王者,去攀登权力的巔峰。

一百多年了,世人又將听到魔龙高鸣的咆哮。

而他,韦赛里斯.坦格利安,就是这一传奇的缔造者。

以往龙的命名也就是几种方式,第一种是神灵之名,贝勒里恩,瓦格哈尔。

还有的是龙的形象和特点,比如偷羊贼,贪食者。

还有的是一种寓意,黎明,暴云,月舞。

最后就是人名的纪念法则,雷哥。

而韦赛里斯觉得烈阳虽然土俗一点,也符合命名规律。

长夜將至,人类需要太阳,炽热的太阳。

金龙烈阳虽然孤高骄傲,但韦赛里斯已通过伙伴的考验。

孤独,骄傲,狡猾,强大,贪婪。。。。

韦赛里斯如同读懂了金龙眼眸中的情绪,他机灵,狡猾又强悍,所以才能在这瓦雷利亚废墟中生活下来。

顶尖的独行侠和猎食者,猎杀过诸多对手,才能熬到现在。

否则如同那过去的韦赛里斯一般,也像是落魄的无地王。

金龙不太需要驾驭者,但韦赛里斯的表现却让金龙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强大,危险,甚至有些疯狂的猎手。

一般驯龙的规律是小龙比老龙更好驾驭,母龙比公龙更加柔和,曾经有主的龙比无主野龙好驾驭些。

烈阳性子不像贪食者,偷羊贼那种老野龙一样暴戾,龙焰浓度也没有到恐怖地步,但也很是高傲,脾气强硬,不接受被愚弄。

“你们组成阵势,防御长毛人,我在空中先对付血鹰和狮。”韦赛里斯对他的侍从吩咐道,已经报废了数人,而这旅途还未曾结束。

“韦赛里斯国王万岁!诸神保佑韦赛里斯国王。”

“龙王万岁!”

在这种困难的死局中,国王竟然新驾驭了一条野龙,那么现在,他们胜利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阿戈斯和贾拉卡早已做好准备,让无垢者再次组好盾阵,对准可能到来的长毛人。

他们来不及为韦赛里斯驾驭魔龙的奇蹟而再次欢呼,已经又要转身投入新的战斗。

那种骑著独角兽的可怕蛮子,长毛人组成的骑兵。

“那么现在,让我们並肩而战!”韦赛里斯对烈阳说道,血鹰和狮鷲的高亢嘶鸣已到,马上就是危险的攻击。

烈阳如同听懂了韦赛里斯的话语,低声咆哮后將脖子曲了下来。

韦赛里斯感受到烈阳鳞片那种炽热的温度,然后起身爬上龙背。

金灿灿的鳞片如同秘金塑造,有一种华美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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