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伏击强盗 中世纪:我在深山建庄园
“傻根,你去看一下。”
中间牵马的强盗一愣,拿著从驮马背上麻袋中抽出的一把短刀,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林子。
暂时少了一个人。
林客看著背对著自己的剩下三人,知道现在是自己下手的最好时机了。
一旦被他们发现那个男孩,看到隱藏的尸体,完全警觉起来搜查附近的树林找到了自己,那就要正面恶战一场。
没有过多犹豫,林客站起身张弓搭箭,对准了为首的那个壮汉后背,一箭射了过去。
普通的武装衣主要是用皮革或布料製成的上衣,几层乃至十几层的麻衣布料和皮革堆叠在一起,具备一定防御力。
而高级的军士武装衣则是镶嵌了金属片製成的鎧甲。能够有效地保护身体免受刀剑、箭矢等武器的伤害。
同时,武装衣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只有贵族和富人才能够拥有和穿著高质量的武装衣。
很显然,那个为首的壮汉强盗的武装衣只是最为简单的麻布堆叠製作而成的,而且还是破破烂烂,没有修復的残次品。
林客的这一箭,射穿了对方的防御,箭头深深插在他的腰子上。
惨叫声响起,十来米的距离,那个强盗雷蒙根本来不及反应,更何况他还是背对著林客,压根就没料到会被偷袭。
雷蒙的这一声大叫也让一旁的另外两个强盗大吃一惊。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林客搭弓又是一箭,而这一箭却是没有再射雷蒙,反倒是直接把一旁拿锄镐的强盗给射翻在地。
自己这次就带了四支箭出门,现在还剩下两支箭,对方反应过来了,很难再直接命中。
扔下弓箭,林客抽出武装剑衝出树林,一声战吼,惊地几人方寸大乱。
那个没有受伤,手拿镰刀的强盗一转身,就见到穿戴头盔鎧甲,手里拿著长剑的一名军士从暗处冲了出来,那双圆睁的大眼仅是对著他一瞪,当即把武器一扔,朝著最近的树林就钻了进去。
逃跑!
快逃跑!
不过片刻就伤亡一半人手,此时不跑待到何时。
没有去理会逃跑的傢伙,林客一剑砍翻那个还在哀嚎,正要从地上挣扎而起的强盗。隨即双手握剑,对准已经面对自己过来的强盗头子雷蒙。
雷蒙此刻也是手握斧头,对著衝出来的林客,满脸愤怒。
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上前和林客拼杀,一是因为自己腰上受了伤,只要稍微一动就浑身疼痛,根本使不上力气,二是对眼前这个全副武装军士的一番突袭產生了畏惧,只能任由自己的同伴一死一逃,不敢做过多的动作。
“我是雷蒙,人称大块头雷蒙,这片区域都知道我的大名!你是谁的人!为什么要袭击我!”
林客全神贯注地看著雷蒙,没有说话,缓缓朝后退去。
这一退反倒让雷蒙没了办法,如果林客直接衝上来,自己凭藉著强壮的身体和过人的武艺,站在原地用斧头猛击,还是有信心砍死这个该死的傢伙。
但是林客选择了后退。
雷蒙朝前走了一步,腰上的血便不停流出,撕扯的伤口让他感到一阵剧痛。
该死!该死!该死!
“傻根!你这混蛋!你在哪里!快给我滚回来!和我一起杀了个傢伙!”
雷蒙呼喊著去树林中查看动静的仅剩一名手下,充满了愤怒。
而此刻,杀了一个强盗的林客已经重新退回了树林,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