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小混混  得了神经病的路明非,只想活下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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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开枪?!为什么要折磨我!”副机长那张痛苦扭曲的脸出现在路明非的面前,不仅如此那些被路明非干掉的人样子也出现在他的面前。

“路……我们的肉好吃吗?”满脸是血的卡內萨和罗伊咧开嘴一同喊道。

“路,现在的你比我们还像怪物。”佩雷斯胸口插著餐刀,却掛著一个诡异而讽刺的笑容,缓缓伸出手指向他。

“我不是怪物!我只是想要活下去!”路明非大声喊道,他猛的挥手想要將前面那些沾满鲜血的脸给驱散。

“我们也只是想活下去!!!”前面所有人的脸都异常的扭曲,然后融合化作一张巨大充满怨恨和痛苦的鬼面,咆哮著朝他猛扑过来!

“不要!!!”路明非猛的坐起,剧烈的喘息。

“路明非,大晚上的鬼叫什么!要吵出去吵,別影响我睡觉!”

房间另一张床上,小胖子路鸣泽被惊醒,极其不耐烦地嘟囔著,然后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了头。

路明非的心跳逐渐平復,意识到那只是一个噩梦,当他下意识地用手摸索身边时,指尖却触碰到一个冰冷坚硬的物体,是那把史密斯威森m10左轮手枪。

他记得清清楚楚,睡觉前自己明明把它塞进了床底,它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手边?

一股寒意顺著脊椎爬升,比噩梦更让他毛骨悚然。

难道真的像物品说明里写的,附著在上面的怨魂在作祟?

他看了看窗外沉沉的夜色,又瞥了一眼床头柜上那个破闹钟现在是凌晨一点,经歷了刚才的噩梦和这诡异的发现,他已然睡意全无。

犹豫了片刻,路明非还是將那把左轮手枪拿起,插在了羽绒服內侧,他打算去走一走或者找一个地方喝一杯。

他没有惊动任何人,像一只夜行的猫,悄无声息地推开窗户,灵巧地翻过窗台,顺著老式居民楼外墙那些空调外机和栏杆,几个起落便稳稳地落在了楼下的小巷里。

经过强化后的身体,完成这种动作轻而易举。

凌晨的街头空旷而寂静,只有昏黄的路灯將他的影子拉长,但是看著周围的建筑他还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路明非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他现在身上只有五块钱,换做平常他肯定去网吧包夜,但是他现在只想喝酒,不过五块钱顶多就买一瓶啤酒,完全没有办法將他灌醉,也不知道五块钱能不能买到一瓶二锅头。

就在他思绪纷乱,盘算著接下来该怎么办时,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喂,小子,给我站住。”

路明非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只见三个头髮染得五顏六色,穿著紧身裤豆豆鞋的杀马特小混混,正晃晃悠悠地朝他走来,脸上带著那种自以为很酷的,居高临下的表情。

“小子,遇见我们算你倒霉。”带头那个染著夸张紫色头髮、刘海几乎遮住一只眼睛的混混,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歪著嘴说道。

“识相点就赶紧把身上的钱掏出来,哥几个心情好,还能少让你受点皮肉之苦。”

路明非静静地看著那三个逐渐逼近,脸上带著戏謔和威胁笑容的混混,內心没有泛起一丝波澜。

换做是平常他现在估计已经抱头开始求饶了,但在经歷过安第斯山脉的地狱后,这种街头巷尾的威胁,对他来说简直幼稚得可笑,甚至让他感到一丝莫名的烦躁。

“喂,聋了吗?把钱拿出来!”紫毛混混见路明非不说话,只是用那种空洞的眼神看著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语气顿时恶劣起来,上前一步,伸手就想去推搡路明非的肩膀。

就在那只手即將触碰到路明非的瞬间,路明非动了。

那把左轮手枪直接对准了那名紫毛小混混的头。

“给我滚。”路明非低声说道,他现在的心情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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