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布阵之议,矿脉线索 家族修仙:我的洞天能升阶
翌日清晨,落霞宗议事大殿。
林越坐於主位,左侧是星轨阁三位观星使,右侧是七星盟青鸞、玄剑、云鹤三位真人。
殿中气氛肃穆,空气中瀰漫著无形的压力。
“诸位。”
林越环视眾人,开门见山:
“白骨魔尊二十五日內必至,星龙破邪大阵的布设刻不容缓。今日召集各位,便是要敲定阵法细节,分配任务。”
他抬手一挥,一道星光在殿中展开,化作落霞宗及周边百里的立体地形图。
地图上,三百六十五个光点闪烁,其中七十二个光点格外明亮。
“此阵以落霞宗为中心,覆盖方圆百里。外层『星辉屏障』需一百零八处节点,中层『龙吼雷域』需一百四十四处节点,內层『星龙破邪』核心需一百一十三处节点,合计三百六十五处。”
“其中七十二处关键节点,需金丹以上修士坐镇。目前我们有——”
林越顿了顿,报出己方明面战力:
“我元婴初期,星尘道友元婴中期,青鸞、玄剑、云鹤三位道友元婴初期,星云、星雨两位道友金丹中期,星瑶道友金丹后期。合计八位,尚缺六十四位。”
“缺口太大。”
青鸞真人眉头紧皱:
“我七星盟此次带来的百名金丹,虽然都是精锐,但让他们分守六十四处节点,力量就过於分散了。一旦某处被攻破,整个大阵都会受到影响。”
“所以,我们需要『替代方案』。”
林越指向地图外层:
“外层一百零八处节点,可用『阵傀』替代。我已命炼器殿赶製一百零八具三阶『星纹傀儡』,虽然不如真人坐镇灵活,但维持基础运转足够。”
“阵傀?”
玄剑真人摇头:
“三阶傀儡,在元婴级別的战斗中如同纸糊。白骨魔军若集中力量攻击某处,恐怕撑不过一炷香。”
“所以需要中层『龙吼雷域』的支援。”
林越指向中层那一百四十四处光点:
“这些节点將部署龙吼炮,每处至少三架,形成交叉火力网。一旦外层某处被攻击,中层可立即进行火力覆盖,为修復爭取时间。”
“至於內层核心……”
他看向星尘:
“就需要仰仗星轨阁的『星辰砂』了。以星辰砂布设『星轨挪移阵』,可在关键时刻將外层受损节点的负荷转移至其他节点,避免连锁崩溃。”
星尘沉吟片刻,缓缓点头:
“理论上可行。但星辰砂的消耗会很大,而且对主持阵法的修士神魂负担极重。”
“我来主持。”
林越平静道:
“我有星龙元婴,对星辰之力的掌控远超同阶。只要材料足够,维持十二个时辰不成问题。”
“十二个时辰……”
云鹤真人捋须道:
“白骨魔尊若来,战斗绝不会持续十二个时辰。要么他速战速决,要么我们速败。这个时间,够了。”
“既然如此——”
青鸞真人看向林越:
“材料方面,还差多少?”
林越沉默片刻,吐出那个数字:
“星陨铁,尚缺五吨。”
殿內一片寂静。
五吨星陨铁,这已经不是“缺口”能形容的了。
这是天堑。
“我七星盟带来的物资中,有两吨星辰铁,虽不如星陨铁纯粹,但勉强可用作替代。”
青鸞真人率先开口:
“另外,我可传讯回盟中,紧急调拨一吨库存。但剩下的两吨……”
她看向星尘。
星尘苦笑摇头:
“星轨阁的十吨星陨铁,已是阁中大半库存。剩下的,要维持护阁大阵运转,实在拿不出来了。”
“也就是说,还缺两吨。”
林越手指敲击桌面,节奏缓慢而沉重。
两吨星陨铁。
听起来不多,但在如今的南境,这就是一座搬不动的大山。
“或许……”
一直沉默的星瑶忽然开口: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能有星陨铁。”
“哦?”
眾人齐齐看向她。
“坠星谷。”
星瑶吐出这三个字,见眾人脸色微变,继续道:
“我在星轨阁的典籍中见过记载,上古有星辰碎片坠落南境,形成矿脉。只是那里环境险恶,且被『迷星雾』笼罩,千百年来无人敢深入。”
“但三年前,我曾奉阁中之命,前往南境调查星辰异动。路过葬龙渊西南时,隱约感应到那里有微弱的星辰波动。只是当时任务紧急,未曾深入探查。”
林越眼中精光一闪:
“具体方位?”
“葬龙渊西南约三千一百里,有一处常年被灰色雾气笼罩的山谷。谷口有三座品字形山峰,形如倒扣的星斗,应该就是那里。”
星瑶回忆道:
“当时我本想靠近查探,但谷中忽然涌出大量『星瘴妖』,只得退走。”
“星瘴妖……”
林越若有所思:
“此妖以星辰之力为食,若坠星谷真有星陨铁矿脉,它们聚集在那里,倒也合理。”
“可是时间不够了。”
青鸞真人摇头:
“往返六千里,就算元婴修士全力飞行,也要两日。再加上寻找矿脉、开採矿石……二十五天,根本来不及。”
“如果不用飞的呢?”
林越忽然道。
“不用飞?”
眾人一愣。
“虚空传送。”
林越看向星尘:
“星轨阁的虚空晶石,可否构建临时传送阵?”
“可以。”
星尘点头,但隨即皱眉:
“但虚空传送需要精確坐標。若没有確切位置,传送偏差可能达到百里以上。在坠星谷那种险地,偏差百里,很可能直接传进绝地。”
“我有坐標。”
林越平静道。
“你有?”
星尘惊讶。
“星君手札中,记载了坠星谷的方位。虽然年代久远,地形可能有所变化,但大致范围不会错。”
林越没有完全说实话。
坐標其实是昊天根据星君手札推演出来的,精確度在十里之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