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进城卖货 饥荒乱世,我打猎赶山逐鹿天下
刘渊將野猪肉挑起来就走了,身上的衣服还是老样子,唯一的不同是外面加了一层草衣。
外面真的是太冷了。
没办法啊,现在是真的太穷了,没有衣服可以穿啊。
山岔岔村到县城的距离不近,要是这样走,没有两三个时辰根本走不到县城去。
这么冷的天,刘渊能做的就是加快脚步。
多亏了现在刘渊的这副身体不差,体格健壮,威猛高大,要是病怏怏的身体,速度提不起来,这一来一回可就到深更半夜了。
县城內有专门收购这些山货的地方。
这也是老百姓平日里能够赚取一点银子的地方。
山里的各种坚果,还有各种野味都是城里那些富贵人家喜欢的东西,他们在冬日里围炉煮茶,总喜欢吃点山里的野果子。
老百姓在山里弄出来的这些山货,品相好的还会被贩卖到更远的地方。
尤其是猎户打下来的各种皮毛,更是那些达官显贵的最爱。
虽然是战乱不断,但是真正受苦的还是底层老百姓,那些有钱有势之人的生活並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这种收山货的地方一般都是当地的老铺子,有著长期的经营歷史,说是收购山货,但是生意做的很杂,只要你有银子,就可以拿到你想到的任何东西。
据说城里还有牙行,是官府的地盘,但是做的生意却乱七八糟,人都可以买到。
不过刘渊没有入牙行的打算,以后需要了再说,现在赶紧的卖掉野猪。
置办一些家用物品,比什么都重要。
出村后走在官道上。
虽然现在是早晨,但是路上已经有背著山货进城售卖的村民了。
条件好的会赶著自己家里的牛车,速度快不说,还省力气。
没有条件的就是人拉肩扛了。
不过在赶早进城的人中,刘渊算是一个例外了。
挑著野猪肉一路狂奔,冷风吹的身上的草衣都要飞起来的节奏。
其他进城的人看到这一幕都看傻了。
这是啥玩意?
他怎么这么快?
穿的这也是衣服?
等到几个村民议论完反应过来的时候,刘渊已经跑的远远的了。
停下来换几口气。
深呼吸,然后缓缓的吐气。
“吸……呼……。”
“吸……呼……。”
…………
一连重复了很对次。
刘渊继续出发。
他为什么这么著急赶路,一方面是速度快起来可以让自己的体温快速的升高,可以让他觉得不那么冷。
其次就是早点將野猪肉卖出去,然后买点东西回家,也让娘子有新衣服穿,有杂粮米吃。
最重要的就是,担心將万元赶在他回去之前將人送到家。
当然了,回去早点也可以乾乾家里的活。
家里的房屋需要修缮。
还有,家里只有一张床,床也不大,刘渊计划做成土炕。
这些都需要刘渊自己做。
要是张三斤他们使手段,今天真的给他將新媳妇送去了,那晚上没地方睡觉更麻烦。
按照张三斤和將万元的性格,必然不会让自己好过。
所以这些事情刘渊都要考虑进去。
唉,真是麻烦啊。
正常情况下需要三个时辰的路程被刘渊硬生生的一个半时辰就走到了。
到了城外,刘渊看著城墙,有一种唏嘘的感觉,他记得以前,自己去看个古城还要门票,现在就这么切实的站在城下了。
城门口没有什么守卫,毕竟是小县城。
刘渊的模样进城以后立马吸引来了不少人的指指点点。
“你看到了没有啊,刚刚过去的那是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