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2章 手枪  我,废后之女,夺了朱祁镇皇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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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看著很像火銃,却比火銃要小很多,见朱星宜一只小手轻飘飘拿著,分量至少比火銃轻十倍。

朱星宜指著手枪道:“这是我苦心钻研出来的火器,名叫『手枪』,枪身容纳十二发黄铜子弹,每一发能射死一头大象。”

她这话一出,不仅金硕海惊得瞪大眼睛,天幕之外亦要一片譁然。

“一发射死一头大象,开玩笑呢?”

“这怎么可能?那么小一个玩意,哪能弄死大象?”

“真是吹牛不打草稿,反正我是不信!”

“就是,火器这玩意,一般是体积决定威力,体积越大,威力越大,那么小一支,只怕连一条狗都打不死吧。”

“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

不同时空的帝王们满脸不可置信。

这世上,怎么有这等逆天的火器?

下一秒,天幕光速打脸。

“呵,不相信是吧?我就让你开开眼。”

朱星宜弄来一件高级武將穿的鎧甲,然后单手持枪,退到一个相对远的距离,最后手指扣动扳机。

天幕外的眾人,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看著。

嘭!

下一秒,枪声响起,子弹激射而出。

与此同时,胡善祥拿来一串鞭炮,点燃丟到外头去。

一阵噼里啪啦,巧妙掩盖枪声,不至於惹人怀疑。

朱星宜扬了扬眉梢:“去看看吧。”

金硕海依言走过去,天幕的镜头也跟著拉近。

只见鎧甲的护心镜,赫然出现一枚弹孔。

护心镜在瞬间被子弹打穿,弹孔周围一圈赤红,宛如被烈火灼烧过的一般。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子弹穿过鎧甲之后,依旧威力不减,竟没入了朱红宫墙,深深嵌入里面,抠也抠不下来。

这一幕,看到天幕外的眾人不是惊恐,而是惊嚇了,简直头皮发麻。

弹幕瞬间炸锅。

“天吶,好恐怖的子弹。”

“小小一支手枪,竟有如斯威力!”

“这哪里是火器,分明是神器,运用到战场上,可以说是无往而不利。”

“掌握这等逆天武器,难怪明宸宗能夺取江山。”

“这支手枪就像朱星宜一样,都是小小的身材,大大的能量,太恐怖了!”

“……”

大秦。

嬴政看呆了,急促呼吸著。

“厉害!真是厉害!”

嬴政心中感嘆朱星宜是天才中的天才,竟能创造出这等武器。

若他大秦有如此威力绝伦的神兵,先祖又何须奋六世之余烈才完成统一大业。

只需要一万人马,每个人配一个枪,就能轻鬆消灭六国,镇压一切反动势力。

大汉。

刘彻两眼放光,隨即又是一声嘆息:“如此逆天之物,可惜不属於朕,否则匈奴岂敢逞凶?”

大唐。

“好一把手枪!天才的优秀,果真令人难以想像。”

李世民是帝王中的军事天才,以少胜多的大战,不知道贏了多少场。

如今亲眼见识到手枪的威力,也不得不承认,即便自己拥有高出对手十倍的兵力,一遇到手枪,照样玩完。

这种武器代差形成的绝对碾压优势,是人力无法扭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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