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走江湖的兵器,有说法 萧峰穿越张无忌
今天,就是朱家庄比武的日子。
萧峰前两日自己置办了几套衣服,都是厚布的宽袍大氅,多了几分江湖侠客的洒脱,少了些富家公子的贵气。
这番打扮,倒是与前世的他又像了三分。
出了客栈,萧峰正要去找尹百纳,却见一辆马车停在客栈门口,一位管事躬身上前道:
“萧大侠,小人是朱家庄的人,奉庄主之命,来接萧大侠。”
“朱庄主回来了?”
“回萧大侠,朱武连环庄有两位庄主,小人是奉了武庄主的命令前来。”
“好,有劳了。”
萧峰上了马车,对那车夫道:“先去和丐帮的人会合。”
管事一愣,恭敬道:“萧大侠,丐帮的据点是绕路,庄主有吩咐,路上莫要耽误了时间。”
“哈哈哈哈,我萧峰想什么时候到就什么时候到,莫非你朱武连环庄还想替我做主?”
“不敢不敢!萧大侠息怒,只是……”
“如果不方便,我也不为难几位,萧某有腿有脚,自己走去便是了。”
说罢,萧峰运起轻功,从马车上一跃而起,凌空跨步,转眼之间已去二三十丈。嚇得那管事赶紧爬上马车,催的那车把式马鞭甩的劈啪作响,去追萧峰。
约莫两三刻钟的时间(一刻钟十五分钟),绕了个大圈,才在去朱家庄的一条小路上远远看到了萧峰。
正与丐帮眾人一道,被一伙儿人给截住了。
对方二三十人,各个人高马大,穿得跟寻常的山匪强盗差別不大。
但他们手里攥著的,竟然都是长枪。
在外走江湖,隨身带什么兵器是有说法的,明眼人一个照面,看了你的兵器,就知道这人:
好不好惹;
该不该惹;
惹不惹得起。
凡是佩剑的,不管是江湖侠客还是富家公子,都算好说话的。即使被剑刺了,衣服上最多一个小口,不显眼,见红了也好包扎,受伤的人走出去还能保住起码的体面。
凡是配刀的,不管是官差还是土匪,若有衝突,都是要撕破脸的。那一刀下去即使只伤了皮肉,也会血流不止,染得满身都是,不管贏了还是输了,都很难看。
凡是提棍棒的,不管是武师乞丐还是和尚,总是最安全的。若有衝突,那根棒子最多伤筋骨,几乎不会伤性命,只是敢拎个棍子走江湖的,多半也都有些功夫在身。
唯独这攥著长枪的,最不好惹,也最好別惹。
看著好像就是比棍子多了个尖,隨隨便便一个贯穿下去,就是性命不保。
但凡上了年纪敢拿这种傢伙事走江湖的,要么是上过沙场的,要么是背著性命的。
若是个出手不知轻重的小年轻,那就更可怕了。
眼下这二三十个人攥著长枪拦路,一看就不是善茬。
尹百纳倒是不慌不忙,朗声道:“丐帮六袋弟子尹百纳,正要前往朱武连环庄赴约,在下少来崑崙,从未与人结怨,诸位英雄可否行个方便。”
那群人中为首的,是个穿著虎皮背心的汉子,把那长枪往肩上一扛,不屑道:
“丐帮?呵!崑崙山从来就没有要饭的组织,想从这儿过去,一人十两银子,没有就绕路,大爷我不为难你们。”
萧峰看到朱家庄的马车已经跟上了,伸手挡住了要搭话的尹百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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