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就叫刘三刀 人在洪武,家父蓝玉
蓝鹰手中酒杯微微一顿,抬眼望去,见那出声之人,忍不住想捂脸。
说话的正是自己表兄,开平王常遇春之子,袭爵郑国公的常茂。
这位表兄,就是连自己那杀伐果断的老爹提起,也常要揉著额头嘆一声“莽虎犊子”。
没学到他老子的半点统兵韜略,是將好勇斗狠,爭强好胜的脾性继承了个十成十。
小时候蓝玉教蓝鹰习武,但凡常茂在侧,就一定要缠著比试,分个高下。
那份刻进骨子里的,因父辈荣光而滋长的骄矜,使得他事事都要压蓝鹰一头。
蓝鹰记得,在原有歷史上,在纳哈出归降礼毕,已经开始吃席时,蓝玉因为多喝几杯酒,与对方发生了点小摩擦。
虽说自己这位便宜老爹酒品確实不太行,但常茂这傢伙在一旁,二话不说拔刀就砍,险些逼得已经归降的纳哈出部再度反叛。
由此可见,自己这位表兄大本事没有,独独占了一个字:莽。
蓝鹰心念一动,“机变”天赋再次启动,半透明面板缓缓浮现。
【一、“表兄勇武冠三军,弟在海上不过仗舟楫之利侥倖得手,如今军中正值大战前夕,你我皆应蓄力於討虏大业,若表兄有意指点,待破敌后,弟定当於校场奉陪,向表兄好好討教马战功夫。”】
【二、“表兄,拳脚比试未免太过寻常,我听闻辽东草原狐兔迅捷,最考校眼力箭术,现今酒足饭饱,不如我们各带一弓,出营射猎,以十箭为限,猎物多者胜出,你看如何?”】
【三、“表哥,我船上挑倭寇跟串糖葫芦似的,你这身板怕是经不起我串呢!”】
蓝鹰目光掠过三行字跡,很快就做出了选择:
“表兄,拳脚比试未免太过寻常,我听闻辽东草原狐兔迅捷,最考校眼力箭术,现今酒足饭饱,不如我们各带一弓,出营射猎,以十箭为限,猎物多者胜出,你看如何?”
如果只想息事寧人的话,选项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常茂这毛小子就爱出风头,无非贪个脸面风光,自己恰到好处地捧他一手,满足他的虚荣心,对方也就安分了。
但自己才刚到军营,屁股还没坐热,这傢伙就急吼吼跳出来挑战,显然是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这让本就看常茂不顺眼的蓝鹰更加不爽。
要是今天他忍下来,以后在这军营里也就不用混了。
我避你锋芒?
当然,蓝鹰不是傻瓜。
自己虽在京城也刻苦习武,但临阵搏杀的经验,终究比不得常茂这般久在行伍打滚的。
然而射猎就不一样了,这年头,谁家勛贵子弟没玩过?
蓝鹰对自己的箭术很有信心。
果然,常茂一听蓝鹰反而对自己发起挑战,顿时也来了精神:“比就比!”
“正巧我等上午射猎未完,不曾尽兴,且看你二人多打些野味,晚间好拿来下酒!”
冯胜在一旁乐呵呵地看著两名小辈互相爭竞:“来啊,分我的亲兵队十人给蓝小子,权作护卫!”
“老冯这倒显得我帐下无人了!”
蓝玉哈哈一笑,朝左右亲兵使了个眼色:“你们几个,跟著公子出猎,仔细著些!”
“是!”
几名膀大腰圆的汉子大声应喏,大踏步来到蓝鹰身后,气势十足。
“走吧表弟!”
常茂挥手,招呼了自己的几名亲兵就要出帐。
就在这时,角落里一道年轻的声音喊住了他:“且慢!”
眾人看去,只见將军濮英缓步出列,面上带著淡淡笑意:“既为比试,当有彩头,依末將看,不如以输家请全军將士一人一两肉为注,如何?”
“如此最好!”
蓝鹰长身而起,走到帐中,对濮英抱拳:“那將军便静候佳音吧!”
他记得,在原位面的歷史上,正是这位濮英,在常茂闯祸,纳哈出部溃散后,率三千骑殿后,陷入重围被俘,在蒙古大帐內寧死不降,最终引刀剖腹,壮烈殉国。
对於这样的人,蓝鹰一向是十分敬佩的。
“那末將便预祝小侯爷,弓开得胜,满载而归!”
濮英含笑回礼,目光掠过蓝鹰年轻却沉静的脸庞,觉得面前这位小侯爷有种莫名的亲切。
一行人策马出了连绵军帐,一路向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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