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还年轻 不想恋爱就去死
“林殃。”
“嗯?”
“今晚……还是没有星星誒。”
林殃仰起了头。
天空一如既往阴沉沉的,不见星月。那天晚上在操场上林殃说的话,不知不觉一语成讖。
“也许你说得对。”陶诗雪收回了仰望头顶的目光,“现在在城市里,已经很难看到星星了。”
林殃想安慰她一下。
但其实自己是最没有资格安慰她的吧。毕竟她所期待的幸运,就是自己。
期待那天在小树林里自己接受她的告白,期待和自己在操场上牵手漫步,期待有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自己也可以捧著她的脸说喜欢她。
林殃忽然想起刚刚陶诗雪说的话。
喜欢一个人確实可以是一种很突然的情绪,也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自己呢?
自己之前一直以为自己喜欢陶诗雪。
到现在,自己可以確定,之前的感觉到底是真心实意,还是单纯的见色起意吗?
林殃也不知道。
他忽然觉得谈恋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比考试还要烧脑。
“不过,我还是觉得,总会看到星星的。”
陶诗雪的声音再次响起:“如果今天看不到,那就明天,明天看不到就后天……我们才十七岁,还很年轻,以后还有好多好多个夜晚可以一起出来玩,不是吗?”
她停下了脚步。
风拉长了路灯下她的影子,掀起她的百褶裙裙摆微微飘动。陶诗雪转过身看向林殃,昏黄的光映在她的眼眸上,將她纤长的眼睫映得分毫毕现。
“……我会等到那么一天的。”她轻轻笑著说。
林殃忍不住恍惚了一下。
“我到了。”
“啊?嗯……”
“那,我就先回去了。”陶诗雪往前走了两步,一直走到离林殃很近的位置。她的踮起脚尖,嘴唇正好能凑到林殃的耳边,林殃能闻到她髮丝间轻柔好闻的香气:
“谢谢你。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和男生约会,我很满意,也很开心。”
“晚安。希望我能出现在你今晚的梦里。”
说完,她转身跑进了小区,摇晃的马尾渐渐隱没在花园里。
林殃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才从刚才曖昧的耳语中缓过劲来。
耳畔还残留著陶诗雪耳语时的湿润,连同她身上好闻的味道一起经久不散。这让林殃又想起那天在小树林里,陶诗雪也是这样大胆而主动的亲在了自己脸颊上。
有时候林殃会觉得,越是亲近了解陶诗雪,越发现这个女孩和自己想像中不太一样。
本以为应该是文静內向、害羞又靦腆的乖乖女。
实际上她对待感情的热烈大胆,甚至都让自己有些手足无措。
但这反而是加分项吧。谁又会討厌这样的女孩呢?
而且她说得没错。
现在还早,我们都还年轻。
还没来得及高考,没来得及在操场上打球打到筋疲力尽,没来得及花光校园卡里最后一点存款,也没来得及学会喜欢上一个人。
但未来总会有这么一天的。
被陶诗雪说起过之后,林殃也开始这么相信了。
哦对了。
还有希望如她所愿,今晚做梦能够梦到她吧。
那就应该是个美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