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落在人身上,就是各自的命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
寧瀟瀟听了,终於彻底笑出来,脚下那双细高跟在地砖上敲了两下,叮噹响。
……
晚上,林正宇还坐在办公桌前,桌上摊著两份不同版本的《情况匯报材料》。
一份是他最早写的草稿,里面还留著几句当时没刪乾净的痕跡;另一份,是刚刚改完的新版。
他先把旧稿翻了一遍,眼睛在那句曾经写过又刪掉的话上停了几秒。
“……本案行为虽形式上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但综合案发环境和实际危害结果,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建议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不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
然后又看看了刚写完的最后一段。
“合议庭討论中,部分成员提出,类似本案这类案发时间、地点、客观危险程度均偏离典型危险驾驶行为的案件,是否属於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所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形,建议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在今后的会议中,结合上级法院相关指导精神,进一步专题研究,以统一裁判尺度。”
键盘敲完最后一个句號,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看了一会儿。
印表机哼了几下,吐出三页纸,热的。
他拿起来晃了晃。
桌角另外一摞东西,也被他顺手整理了一下,几本薄薄的小册子,是前阵子院里搞“法律六进”活动时剩下的《公民普法读本》《刑法与生活》。
……
第二天早上,刑庭办公室刚开门不久,楼道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黄罗生拿著一张印著“郡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知”的纸走进来。
“正宇。”他把通知放到林正宇桌上,“周五上午九点,审委会第二次开会,张德成案列在第一项。”
林正宇低头看了一眼,通知上“討论案件:一、(2012)郡县刑初字第817號张德成危险驾驶一案”那一行特別醒目。
“材料准备好了?”黄罗生问。
“昨天晚上刚改完。”林正宇把列印好的《情况匯报材料》递过去。
黄罗生站在原地看了几眼。
“行。”他合上材料,“有些话,说出来未必马上有用,但总得有人先说。”
“过些年再翻这些卷宗,別人也能看见,我们不是只会一刀切。”
“明白。”林正宇点头。
黄罗生转身往自己办公室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审委会那天,你还是当记录员。”
“好。”林正宇答。
黄罗生关门的声音落下,办公室里又响起键盘声。
林正宇把那份通知压在键盘边,又下意识拉开了自己右边的抽屉一条缝。
里面静静躺著那两本小册子,《公民普法读本》《刑法与生活》。
一头,是印著“审判委员会”的红头纸和一摞卷宗;
另一头,是给一个当事人家属准备的最简单的法律入门书。
“法律写在纸上的时候,是条条框框。”
“落在每个人身上的时候,就是各自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