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次审委会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
“老张?”
老张翻了翻材料:“我还是那个意思。”
“定罪上不能开口子。”
他顿了顿,又看了一眼量刑建议:“检察院建议拘役一个月、缓刑、罚金一千,我觉得量刑偏低,但还在法定幅度里。”
“既然他们都建议缓刑了,我们从宽一点,也说得过去。就是別再提什么不认为犯罪。”
吴小红接著说:“现在外界对醉驾很敏感,我们郡沙要在这种案子上搞个首例无罪,被当成负面典型的概率很大。”
“我赞成定罪危险驾驶,在量刑上体现从宽。”
政工主任也补了一句:“现在考核一大堆,发回改判率、重大敏感案件……这个案子照现在意见办,年底总结也好说话。”
周慧敏想了想:“我同意在定罪问题上与全市保持一致。”
“但我也同意刑庭材料里提到的一点,本案和典型醉驾案的危险程度確实不一样。如果我们在判决书里不把案发时段、地点、路况这些因素写清楚,老百姓看不出差別,容易觉得法院一刀切。”
“十三条但书的问题,我认为有研究价值,但不一定要在这个案子上试第一刀。”
轮到魏国平,他把笔放下:“我也说几句。”
“第一,定罪问题上,我同意大家意见,本案认定危险驾驶罪,不搞首例无罪。”
“第二,量刑上,本案確实有从宽空间。拘役一个月、適用缓刑、罚金一千,我个人认为可以採纳。”
“第三,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要把案情特点和从宽理由讲清楚,不能简单套个酌情从轻处罚的模板。”
“第四,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我不主张在本案直接適用,但赞成將边缘醉驾是否適用该条款这一议题写入审委会记录,由刑庭、研究室开展调研,必要时向市中院请示。”
何建军点头:“我同意国平同志的意见。”
他看著眾人:“简单概括一下:”
“一,本案认定被告人张德成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在量刑上採纳检察机关拘役一个月、適用缓刑並处罚金的建议,由合议庭在具体幅度上再斟酌。”
“三,责成刑庭在判决书说理部分,充分写明本案案发时段、地点、路况等具体情况和从宽理由。”
“四,关於刑法第十三条但书適用,暂不在本案使用,但同意將相关问题纳入调研计划。”
“下面表决,赞成上述意见的,请举手。”
桌边一片手臂举起。
林正宇看著,在“表决结果”一栏里敲下:“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审判委员会同意刑事审判庭关於本案的处理意见:……”
他又在“其他意见”栏里加了一行:“审判委员会认为,边缘醉驾案件適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问题具有研究价值,建议由刑事审判庭、研究室开展调研,必要时向上级法院请示。”
会议结束,人群往外走。
黄罗生抱著蓝色文件夹,走到门口,魏国平在走廊上等了一下:“老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