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李乾坤案宣判日(求收藏、求追读)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
【这些词在判决书里很重要,但如果我在这里一条条抄,你大概早就划到下一篇去了。】
【所以,换个更接地气的问法:】
【当时那个场景下,】
【一个普通人,如果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上,】
【会不会也本能地抬起手,做出差不多的动作?】
【还是说,他大概已经能安全退开、关上门,你却还是忍不住补了几下?】
【前一种,更接近正当防卫;后一种,更容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普通的故意伤害。】
写到这,他又忍住没往下举具体的案子。
如果把李乾坤的案情拿来讲,哪怕不提名字,熟悉郡沙县的人一眼能对上號。
他翻了翻右边的判决书,把那句“本案起因在被害人一方,被告人具有护家防卫动机,本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圈了一遍。
这句话,在公眾號里没法原样搬。
你要是告诉读者,“法院最后还是认定他构成犯罪,只不过量刑时考虑了护家的动机”,评论区八成有人骂:“说了一大圈,还是要判人家有罪。”
他再往下写了一段:
【很多人只盯著“罪与非”的那条线,觉得要么完全免责,要么就是“完了,这个人这辈子毁了”。】
【但在具体案子里,往往还有一条“怎么判”的线。】
【同样是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有的人可能被判实刑几年,有的人可能是缓刑,回家照顾家人,只是掛在案底上的那一行字不同。】
【从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看,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当事人和家属的日子看,完全是两种生活。】
【所以,別把“正当防卫”看成一个非黑即白的按钮,按下去就全免,不按就全完。】
【它更像是个方向盘,让法官在一个范围內,把车往保护防卫人的方向多拨一点。】
写完,他自己也知道,这几句已经踩在边线上了。
要是让院里的人看出来,大概又得叫他去谈心谈话了。
他退格,把“法官”刪掉,改成了“法院”。
【……让法院在一个范围內,把车往保护防卫人的方向多拨一点。】
他把光標移到上方,又加了一句:
【当然,这不意味著谁只要喊一句“我是护家的”,就可以什么都不管。】
【在一些案子里,確实存在有人借“护家”“防卫”之名,行报復、泄愤之实。】
【对这种情况,法律不会也不能视而不见。】
【否则,真正在门口替家人挡刀的人,也会被那些“借壳”的人拖下水。】
这一段,如果写进判决书,魏院会夸他一句“平衡写得不错”。
但如果写在公眾號里,评论区底下多半有人回一句:“你们就是怕麻烦。”
他靠在椅背上,眼睛在左右两边的文字间来回挪。
一边是“本院认为……已明显超过……依法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一边是“小城判官”那段“法律不要求你挨打不还手”“但它確实会追问:你是不是在那一刻打了出气的那下”。
同一个人,同一双手,两份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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