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抬猪返回 我带哥布林文化胜利
和上次一样,子壹拿出了两个木碗,又割开了野猪的喉咙。
闻到鲜血的味道,圣女皱起眉头。
李默思开口提醒子壹:“你想好分给谁了?”
子壹趁著鲜血还没有接满,掰著指头数道:“五个拿著投矛器的哥布林,五个拿著飘杆的哥布林,两个报信的哥布林。”
一只野猪大概也就分给这些了。
这还是因为今天这只野猪也很壮硕,不然出不来这么多血。
“分得没有问题。”
李默思又问:“我们前天和他们说的,你还记得吧?”
子壹很快反应过来:“让表现好的哥布林拿上新的武器?”
李默思点了点头:“刚才哥布林们的模样你看到了吗?我做了两把投矛器和四把飘杆,你可以再挑六只哥布林。”
他想了想,开口补充:“不过你先不要宣布,先让它们把野猪抬回去,我让它们干点活看看有多听话。晚饭时再说。”
现阶段的战士一定要忠诚。
至於强壮,对哥布林来说要求太高了。
“我明白了,先师。”
子壹低头看了一眼快要装满的碗,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先师,我们的木材还能做多少投矛器?”
李默思摇头:“投矛器不费木材,但投矛费。再增加投矛器的数量会让我们每次战斗的消耗都增大。接下来就只做飘杆和投石索。”
子壹看了一眼野猪身上的橡木投矛。
五支投矛中裂了三支,断了一支。
消耗確实大。
木材还要乾燥才能使用,比飘杆用的石头贵太多了。
“辛苦先师了。”
他学著祖母对李默思道了声辛苦,俯下身端起碗来。
子壹又像上次分血时那样,把碗递到李默思身前。
李默思摆手:“我说了你分得没有问题,你的尊敬我已经知晓了。”
子壹的心意他领了。
可他是真受不了血这个腥气。
而且缴获醃肉后,他们现在也不缺盐了。
“那……请先师你为我画上纹路吧。”
这个可以。
李默思用指尖蘸上猪血,在子壹脸上画上纹路。
“噫~”
脏死了!
哥布林是野兽就罢了,为什么这疑似贵族的傢伙还做这事?
圣女对此非常不解。
下等人吃的东西,她碰都不想碰!
子壹瞄了一眼圣女,端著血转向哥布林们:“老独眼,你的投矛最先伤害到野猪的脖子,第一碗血又是你的了。”
“谢谢首领。”
只有一只眼的哥布林又一次站出来接受血液。
“大牙,你打断了野猪的腿。干得不错!”
“谢谢首领!”
……
“长耳朵、鱼腿。你们两个发现了野猪,最后这两碗血是你们的了。”
“谢谢首领!”
“感谢首领!”
两只昨晚报信的哥布林激动地站了出来。
李默思仔细打量起它们的长相。
一只哥布林的耳朵稍微下垂,显得比其它哥布林更长。
另一只哥布林的身上没什么特別的,只是腿部有一些白绿色的死皮堆积,看起来有点像鱼鳞病。
但也只有腿上这样。
两只哥布林兴奋地喝下最后两碗猪血,双手高举木碗递迴子壹面前。
闻著浓郁的血腥味,圣女往李默思身后站了几步。
但被李默思拽住了绳子:“跑那么远干什么?过来!”
“你手上有血!別碰我啊!”
对哈基圣的叫喊,一群人围观。
对哈基圣的心路歷程,没有人在意。
哥布林欢喜地抬著野猪原路返回。
又能吃几天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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