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道法寻人,愿借神光开迷雾,愿凭神耳听音息 人在好莱坞,我以道法镇美恐
曹昆刚推门下车,一个穿著西服的中年男人,便快步迎了出来。
跟在她身后的,还有一个30来岁的妇人。
这两人都是白人,中年男人年纪稍大,约在50左右。
那个妇人倒是比他年轻很多,长相也还行。
中年男人自我介绍叫做罗根,那个妇人则是他的妻子叫做珍娜。
曹昆之前已经在电话里面说明,需要先付2万预付款,如果找不到人,预付款退回。
对方也答应了。
此时,曹昆刚进入屋內,罗根便直接拿出了一张2万美元的支票,递了过来。
人家这么爽快,曹昆也丝毫不废话,开始摆设香案。
“罗根,你女儿叫什么名字,出生日期,全部告诉我。”
罗根说了名字和日期后,曹昆將其推算成生辰八字,写在了黄表纸上。
按出生日期算,她的女儿很年轻,今年才19岁。
接著,他又拿出一张黄表纸,问道:“你女儿是什么时候走丟的?”
罗根:“她最后一次跟我联繫还是在一星期前。”
曹昆意外道:“这么久?”
罗根惭愧道:“我平时忙於生意,很少有时间陪她,都是她要什么就给她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曹昆听出来了,罗根的女儿贝拉,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
曹昆目光看向珍娜:“贝拉跟你有联繫吗?”
珍娜更是摇头:“贝拉不喜欢我,平时话都很少跟我说。”
曹昆点点头,女儿不喜欢后妈也很正常。
曹昆:“失踪了这么多天,你们应该有报警吧?”
罗根:“当然有,根据调查,有三位同学,跟她一起失踪。
那三位同学最后一次跟家里联繫,是三天前。”
“三天前,那就是6月22日,按照农历,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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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昆推算出时间,也写於黄表纸上。
又抽出一张新黄表纸,曹昆问道:“他们最后一次联繫时,有没有说在什么地方?”
罗根:“有,有一个地方,但警察过去看了,什么都没有找到。”
曹昆:“在哪里?”
“一个小镇。”罗根回忆著名字:“叫……叫做溪湖镇。”
曹昆:“地图给我。”
对比著地图,曹昆將溪湖镇的全名,也写到了一张黄表纸上。
接著,他又要来一张贝拉的照片。
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曹昆便开始准备寻人了。
虽然《道法纪要》里面,有寻人之术。
但曹昆从来没用过,而且,这跟直接用来打架和驱魔不一样,这寻人之术在这太平洋对岸的国家里,到底有没有用,曹昆也没有把握。
曹昆將几张写有贝拉信息的黄表纸置於香案之上。
他点燃三炷青香,开始围绕香案转圈。
每踏出一步,他的嘴里便念出一句咒语:
“奉请值日功曹,当方土地。游神察司,千里眼耳。”
“今有美利坚国人士贝拉-弗雷克,生於乙丑年甲申月己丑日。於甲申年庚午月壬申日,走失於m国加州洛杉磯县洛杉磯市溪湖镇。”
“愿借神光开迷雾,愿凭神耳听音息。”
“东西南北指方向,安危祸福现影跡。”
“速报行踪,勿使迟疑!急急如律令!”
曹昆不断诵念著咒语,当念到“指方向”三字时,他便向前一拜。
按《道法纪要》所述,拜下之时,恰有香灰掉落,便说明,走失之人,就在那个方向。
只要以走失之地为中心,顺著方向找过去,便能找到丟失之人。
曹昆围著香案转了三圈,便也拜了三次,他已经拜完了东南西方向,但都没有香灰掉落。
这让曹昆心里也有点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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