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4章 秦雪相亲  灼骨缠腰:糙汉的七零娇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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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晴观察著他的神色,继续用轻快的语气说:“娘还说,爹就是脾气急,其实心里是惦记你的。昨天……也是怕你耽误了正事。” 她巧妙地转换了角度,將衝突归结於“担心工作”,而非“不满儿媳”。

陆錚沉默地扒著饭,没接话。但林晚晴能感觉到,他周身那种提到父亲时就骤然冷硬的气息,似乎鬆动了一点点。

饭后,陆錚照例抢著收拾碗筷。这次,林晚晴没有完全让开,而是坚持和他一起洗。她洗碗,他清碗,配合著。小小的灶房里,水流声,碗碟轻微的碰撞声,还有彼此近在咫尺的呼吸声,交织出一种平淡却真实的家的氛围。

“錚哥,”林晚晴一边擦著碗,一边用閒聊般的口吻说,“我听嫂子说,林场最近好像在搞什么防火演习?是不是很忙?”

陆錚“嗯”了一声:“过几天,要进山拉练。”

“要去几天呀?危险吗?” 林晚晴停下动作,转头看他,眼里是真切的关心,但没有过度的恐慌。

“三四天吧。常规训练,不危险。” 陆錚言简意賅,但看到她的眼神,又补充了一句,“我会注意。”

“那你好好准备,不用担心家里。” 林晚晴转过身,面对著他,目光清澈而坚定,“我现在身子稳当了,做饭洗衣这些都能自己来。屯子里嫂子婶子们也都在,有什么事我能找她们帮忙。你安心去工作,把本事练好了,才是咱们家最大的依靠。”

她的话,一句一句,清晰而柔和,没有抱怨,没有指责,只有理解、支持和鼓励。她將他“赶”去工作,不再仅仅是为了回应外界的压力,而是明確地告诉他——他的事业,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支柱,她为他骄傲,也依赖这份支柱。

陆錚深深地望著她。她的脸颊在昏黄的油灯光下泛著柔光,眼睛像浸在水里的黑葡萄,乾净,坚定,充满信任。这一刻,他忽然觉得,他小心翼翼护在羽翼下的花朵,不知何时,已经生出了柔韧的枝干,不仅能承受风雨,还能试图为他分担些什么。

一股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有欣慰,有震动,还有一种陌生的、被平等信赖和支撑的感觉。

他伸出手,不是像往常那样將她紧紧搂入怀中,而是用带著薄茧的拇指,轻轻擦去她鼻尖上不知何时又沾上的一点水渍。动作很轻,带著一种珍视的温柔。

“好。” 他应道,声音低沉,却比任何誓言都更郑重。

秦念的存在,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秦家乃至整个屯子,都激起了持久的涟漪。表面上看,波澜不惊——秦支书家心善的女儿病癒归来,还收养了一个可怜的山里弃婴,这是积德的好事。秦怀明甚至刻意在屯委会上提了提,贏得了一片讚扬。

但暗地里,閒言碎语如同水底的暗流,从未真正停歇。总有那么几道目光,在秦雪抱著孩子匆匆走过时,带著探究和揣测。尤其是当秦念一天天长大,眉眼间某些特徵愈发明显时,那些压低了嗓音的议论,便会像风中的草籽,偶尔飘进秦雪的耳朵。

“嘖,瞧那孩子眼睛鼻子,是不是有点像……”

“嘘!別瞎说!秦支书说了是捡的!”

“捡的?哪有那么巧?偏偏她『病』好了就捡个刚落地的娃?还养得那么上心……”

“也是,你看秦老师那样子,哪像刚收养的,比亲生的还疼呢。”

“哎,可惜了,好好一个姑娘,又是老师,这下拖著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以后可怎么找婆家……”

这些话,秦雪听得见,秦怀明更听得见。他比谁都清楚,纸包不住火,时间越久,破绽可能越大。秦雪“收养弃婴”的藉口,或许能瞒过一时,但绝对瞒不了一世。更重要的是,秦雪的终身大事,不能就这么耽误了。她才二十出头,难道真要守著这个孽种过一辈子?他秦怀明的女儿,不能就这么毁了。

必须儘快给秦雪找个婆家,一个能接纳她和孩子(至少表面上接纳),又能堵住悠悠之口的婆家。越快越好。

於是,在秦念快满半岁、春暖花开的时候,秦怀明开始行动了。他不再避讳谈及女儿的婚事,甚至主动在相熟的人面前提起。

“唉,小雪这孩子,就是心太善,太倔。”他会在酒桌上,或是在田间地头閒聊时,状似无奈地嘆气,“捡了那么个孩子,就真当自己亲生的了。整天抱著哄著,一门心思全在孩子身上。我和她娘劝她,她还跟我们急,说『这孩子没爹没娘够可怜了,我不能让他再没个家』。”

他语气里充满了对女儿的“疼爱”和“无奈”,將一个善良、倔强、富有同情心甚至有点“傻气”的秦雪形象,塑造得活灵活现。

“你说,她一个姑娘家,自己还没著落呢,就想著给捡来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这份心是好的,可……可这终身大事不就耽误了嘛!”秦怀明捶胸顿足,一副忧心忡忡的老父亲模样,“我跟她说,先顾好你自己,孩子我们可以帮著带。可她倒好,说『要嫁也行,必须找个能真心对念儿好,能把念儿当亲生的男人』。这……这条件,不是难为人吗?谁家大小伙子,愿意一进门就当后爹?”

这番话,经过秦怀明有意无意地传播,很快就在屯子里以及附近的几个村落传开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对秦念身世的揣测,部分转移到了对秦雪“善良过头”、“犯傻”的唏嘘,以及对“哪个男人愿意接手”的好奇上。

“秦老师这是读书读傻了,心肠太好。”

“也难怪,自己身子弱,可能生不了,把那孩子当寄託了。”

“话是这么说,可带著个拖油瓶,还是个来路不明的男娃,这找对象……难嘍!”

“秦支书肯定急死了,这么好个闺女……”

秦怀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把秦雪塑造成一个“因善良而陷入困境”的可怜人,把“给孩子找个爸”作为她再婚的“高尚理由”和“唯一条件”,既能巧妙地解释她对孩子的过分在意,又能激发一些男人的保护欲或同情心(当然,他更看重的是与他秦家结亲可能带来的好处)。

秦雪对父亲的这套说辞,最初是麻木的,甚至带著一丝冰冷的嘲讽。她知道父亲在演戏,在利用她,在利用秦念,为她自己,也为秦家的脸面,寻找一个看似合理的出路。她像看戏一样,看著父亲在人前表演,看著旁人投来的或同情或惋惜的目光。

但渐渐地,她发现自己无法完全置身事外。父亲开始带著各种男人的信息回家,试探她的口风。

第一个是公社粮站的一个小干部,三十出头,妻子病逝,留下一个五岁的女儿。秦怀明觉得条件不错:“有正式工作,吃商品粮,就是年纪大了点,还有个丫头。但人家不嫌弃你带著孩子,说只要人好,能帮他照顾家里就行。”

秦雪只听了一句,就摇头:“他想要的是个能伺候他和他闺女、还能帮他带孩子的保姆,不是妻子。” 她见过那个小干部,眼神精明算计,看人时习惯性地上下打量,像是在估量货物的价值。

第二个是隔壁屯子一个家境殷实的农户儿子,二十五岁,人高马大,干活是一把好手,就是没啥文化。秦怀明看中他家劳力多,土地好:“嫁过去吃不了苦,那后生老实,肯定能对你们娘俩好。”

秦雪连面都没见,直接拒绝:“爹,我要的不是只会埋头种地的『老实人』。他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全,將来怎么教育念儿?” 她无法想像,自己和那样一个除了力气一无所有的男人,有什么共同语言。更重要的是,她潜意识里觉得,那样的男人,不配做秦念的父亲——即使秦念的身世不堪,她內心深处,依然残留著一些属於“秦老师”的清高和对精神世界的需求。

第三个,是个在县城农机厂工作的技术员,二十七岁,中专毕业,模样周正,据说是因为眼光高一直没找到合適的。秦怀明这次很满意:“有文化,有技术,城里户口!虽然暂时没房子,但前途好!他说了,不介意你有孩子,还夸你有爱心。”

这次,秦怀明几乎是以命令的语气,让秦雪去见一面。地点就约在镇上的国营饭店。

秦雪抱著秦念去了。秦念已经六个多月,白白胖胖,穿著秦雪用旧衣服改的小褂子,虎头虎脑,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很招人喜欢。

那个技术员姓孙,戴著一副眼镜,看起来確实斯文。他见到秦雪,眼睛亮了一下,显然对秦雪的容貌气质是满意的。但当他的目光落在秦雪怀里的秦念身上时,那笑容就变得有些勉强和客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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