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0章 混混和魔女  诡秘:路明非不想当上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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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常活动的区域都在码头附近,不怎么关心外部消息,也没有订阅《贝克兰德日报》,不知道自家僱主就是最近声名大噪的“李嘉图子爵”————但能在东区建立產业,还是酒馆这种上檯面的灰產的傢伙,怎么想背后都有人撑腰才对。

这里是达克霍姆的地盘,想来老板只要报上对方的名字,就能嚇退这群白痴吧。查克是这么想的,结果还没等他招呼手下开工,就看到自家小弟像是要多吃两口雾靄一样张大了嘴巴。

“查克说得很对,抢酒馆的確不是一个好选择。”路明非把鞋底印在领头的小混混脸上,左右扭动了几下,“中小型杂货铺、餐馆、卖二手日用品的————他们那边一般都只有店主一个人,而且肯定会有零钱,都是不错的选择。但这附近都算是我的朋友,为了避免你们转道去他们那边,还是躺在这里比较好。”

如果非要分门別类的话,路明非实际上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傢伙。埃德萨克疯狂给他介绍夫人小姐的行为也很討厌,但还处在贝克兰德的社交范畴之內,所以他只能让康斯和格莱林特子爵帮忙;

佛朗西斯科、达克霍姆、托林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根据对他不同的態度,他自然也分出不同的应对手段,哪怕和达克霍姆闹掰了,也没找上门去算帐;

而眼前的小混混,就属於除了武力之外完全没办法沟通的白痴,路明非也不想浪费口舌,打一顿反倒方便——————

“连把枪都没有,就学人家出来抢劫?”已经激活两次龙血的男孩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像割麦子一样將十几个小混混揍翻,边打还边用“读心者”的能力偷窥他们的想法,送上心理暴击,逃跑都没用,都被追上去踹倒在地,“就当长个记性————嗯?”

路明非后退几步,像是丟了什么东西一样在满地小混混之间寻找,最终拎著其中一个的衣领走向呆滯中的“铲子帮”:“劳驾,找个绳子把他捆起来。”

“是、是!”查克连原因都不敢问,亲自跑向一旁的材料堆,没几秒就拿回一捆绳子,將对方绑了个结结实实。

奥黛丽则是表情复杂地靠近,也没对男孩的行为表达什么看法,小心翼翼地问:“路明非先生,他有什么不同吗?”

只能流窜作案的小混混大多是体型瘦弱、没资格加入黑帮的傢伙,乍一看过去都差不多,而且还都被揍得鼻青脸肿,女孩甚至都要观察几秒才能分辨出他们的不同,只能確定这不是最开始那个领头的混混。

按理说没有用他当典型的必要,而且这傢伙看起来,在遇到路明非之前就已经被打了一顿—一右手手腕存在明显淤青,手也肿得像只猪蹄。

“是他和什么人有过接触吗?”奥黛丽思考了几秒,提出自己的看法。

“嗯。”路明非点头承认,“虽然很淡,但我从他身上闻到了魔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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