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收盘口 1937:从美利坚开始成为领袖
致公堂庭院內,杨旭坐在茶台前独自品茶。
“吱呀”一声,房门被推开。
杨旭转头看见陈黑仔走了进来,身边还跟著位穿著暗青色长衫,身形清癯的老者。
老者约莫六十岁上下,面相精明,嘴唇上方一颗长著毛的黑痣尤为显眼。
陈黑仔指著老者,语气恭敬:“阿旭,本来想引荐你见我们坐馆大佬,但他临时有事去了纽约。”
“这位是堂口的『纸扇』,陈师爷,大佬不在,堂口里的事他说了算。”
杨旭起身,迅速来到陈师爷面前伸出手。
“陈师爷您好,我叫杨旭,字汉扬。”
陈师爷没搭理,只是绕著杨旭走了两圈,用精明的眼神不停扫视,手指还有意无意捻著长毛。
“来人,把这个小子给我绑了!”
命令下达,门外立刻衝进来几个壮汉。
陈黑仔当即拦在杨旭身前,面带不解地质问:“师爷,你这是什么意思?阿旭是我的救命恩人!”
陈师爷冷哼,毫不客气反驳:“黑仔,你重情重义是好事,但在堂口里,凡事都要多留个心眼!”
“你看他皮肤白净,手掌没茧,髮式新潮,言谈举止间哪有半分底层人的窘迫?”
“而且刚刚面对我们,心跳都没乱半分,这分明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探子!”
“我问你,他是哪里人,什么来头,你搞清楚了吗?就敢往堂口里带?”
杨旭默默听著,也注意到陈师爷没有任何变化的脸。
不愧是能当上师爷的人物,这份观察力和警惕心確实远超常人。
陈黑仔性格直率,重情重义,把自己引荐给大佬,確实是真心想报答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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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陈师爷,老谋深算,凡事都得从堂口的利益出发,怀疑也合情合理。
自己的样貌和气质,在这1937年的唐人街里,確实是个异类。
想通了这点,杨旭不慌不忙,对著陈师爷拱了拱手。
“师爷明察秋毫,小子佩服。”
隨即话峰陡转,语气从容不迫地开始编造自己身世。
“家父原在广州经商,略有家资,小子也读过几年圣贤书。只是时局动盪,家道中落,不得已才漂洋过海,来这金山谋条生路。”
“我们家训教会我,藏锋守拙,遇事不慌。”
“读圣贤书,求的是明辨是非、临危不乱的底气。”
“如今孤身闯旧金山,凭的不是皮囊,是能在这乱世里活下去的脑子。”
“师爷若不信,可考我广州商道规矩,或问旧金山码头关税利弊,小子不敢说精通,却也能对答如流。”
“至於髮式衣著,不过是上岸时换的乾净行头,总不能带著逃难的狼狈,让白人看轻华人风骨。”
陈师爷捻著黑痣上的毛,沉默不语,指腹的摩挲却越来越慢。
这后生不简单。
先是坦然受了自己的詰难,不卑不亢,反倒是先捧了自己一句,既给足了堂口的面子,又没丟了自己的分寸——这份察言观色的通透,绝不是普通逃难的富家子弟能有。
他有智、有节、有胆,若是真心留在致公堂,可比十个只会耍狠的壮汉管用多。
这样的人,若不是探子,那便是老天爷送上门的助力。
陈黑仔在旁边帮腔:“师爷,阿旭不是坏人!要不是他,我早死在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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