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偶遇寧荣荣 斗罗:我分身成了史莱克七怪
不过这倒也正常。
在索托城的不远处,五百公里左右,就是星斗大森林。
而武魂城,就在索托城的正下方靠近星斗大森林的区域。
那里是大陆的正中,上面是天斗帝国,下面是星罗帝国,旁边是星斗大森林。
索托城距离武魂城不是很远,所以,这里基本都不设置守军,根本就不需要防星罗帝国,毕竟有武魂城在前面挡著呢。
这里因为靠近星斗大森林,所以魂师职业相当繁荣,基本上是一座不夜城,甚至可能晚上比白天还热闹,所以林修现在来的正是时候。
奥斯卡分身把鬍子一刮,建模还是相当不错的,称得上英俊帅气,风流倜儻。
不过他可不是来撩妹的,只是听说长得帅,不管做什么都会有优待,他当然得选奥斯卡分身了。
至於唐三分身?要是进化之后的唐三分身,他倒是可以考虑一下,现在的唐三长得也就那样。
林修一进入索托城,就是一长条摆摊的魂师,摊位上售卖著各种魂兽的材料以及稀有的魂导器,看得林修眼花繚乱。
不过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標,那就是吃。
毫不夸张地说,在最开始的时候,弱小的他甚至饿得连蟑螂都吃过,后来慢慢熬出头了,这才顿顿都有馒头和粥吃,但是也很少能吃到肉,能吃饱,但是却没吃过好的。
他果断地跨过了这些对他没有用的商铺,嗅著空中的香气,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卖烤肉的摊子。
摊子前倒是没什么人排队,但街边上坐在桌子上吃东西的客人倒是挺多的。
老板是一个大胖子,看到林修之后,热情地开始招呼:“超级好吃的烤肉,搭配上灵魂小料,一串只需要十个银魂幣!”
林修皱了皱眉:“一串烤肉十个银魂幣,老板,你这也太黑了吧?”
“怎么说话呢?”老板立刻反驳,“我这烤肉烤的可是魂兽肉,这可是百年魂兽身上的肉,不仅味道好,而且吃了之后,对魂师来说还是大补!一天可就能烤一头,供不应求呢!你不吃可以不吃,但我张记烧烤店,在索托城开了这么多年了,可是有口碑有信誉的!”
“居然是烤的魂兽肉啊……”林修有些惊讶,要是魂兽肉的话,那这个价格就不奇怪了,反倒还觉得很便宜,“那行,给我来十串。
”说著,林修就递给他一个金魂幣。
“好嘞,客人您坐好,马上就好!”老板说著,手掌之上居然开始泛起火焰,將炭火加温。
熊熊烈焰之下,很快,一串串的肉就散发出了诱人的香气。
林修对此感慨万千:不愧是斗罗大陆,魂师已经將武魂融入到了生活之中。
(作者就不按照十进位了,因为原著中一碗盒饭卖八个铜魂幣,十进位一个金魂幣等於一百个铜魂幣,一个金魂幣就能买十二碗盒饭,一个金魂幣够一家三口吃一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一家三口一个月就吃一碗饭,一年刚好十二个月。
我这边用的是百进位,一个金魂幣大概等於一万个铜魂幣,也就相当於一万块钱,稍微节省一点的话,一年应该是够的。)
不管是在哪个行业,哪个领域,都能看到武魂和生活融合的痕跡,武魂,还真是奇特呀。
老板说的很快,確实是真的快,短短五分钟的时间,他的十串大烤肉就送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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