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狐步 志怪请留步
下一刻,宗郁眼睁睁看著字清像只鵜鶘般。
將一个活生生的人囫圇吞了下去,直到那双穿著破草鞋的脚也彻底没入嘴中。
这妖物咂了咂嘴,又变回那温文尔雅的模样,对宗郁道:
“方才那屠户说的有理,我也不是强人所难之辈。只是日后,你需每十五日与我讲一次故事,否则……”
他没说完,但宗郁瞧著地上的一片狼藉,已然明了。
宗郁喘息片刻,缓了缓神,道:
“可以……但你是不是……也该讲讲你的故事了……咳咳。”
字清闻言大笑:
“你这凡人讲的当真有趣。也罢,我既应了你,自当言而有信。”
他面上浮出一丝追忆之色,仿佛想起了许久前的旧事。
四下里又静了下来,只有灯笼在风中轻晃,映得满地血污明明暗暗。
许久,字清方道:
“从前,山里有个农家少年,家穷,没人与他玩。一日,有只瘦得皮包骨的狐狸来偷吃,那是家里最后一个馒头了。
少年却没打杀,反让那狐狸吃了。后来,一人一狐倒成了好友。”
“又过了几年,狐狸成了老狐狸,少年也说要娶亲了。
那一日,有个猎户见狐狸皮毛生得好,想杀了它。
少年见了,为护狐狸,与那猎户纠缠,最后掉下悬崖,一命呜呼。”
字清讲完,见宗郁没什么反应,又笑道:
“但还有个故事。那狐狸见了农家子娶妻生子,冷落了自己,那少年再也不需一个畜生朋友。
他为了添补家用,便想杀了狐狸取皮。那狐狸已有了些道行,便把他们一家都吃了。”
“你信哪一个呢?”
宗郁沙哑著断断续续道:
“我信……那农家子救了你,却又要杀了你。”
倒不是他真知道这故事,而是他脑海中的古书翻到了新的一页:
“奇书收录:【狐妖·字清(残篇)】”
“字清,清平山野狐。幼时受恩於农家子字文,得其赐名。后字文娶妻,欲效猎户,剥其皮以贴家用,反为其所噬。自此不信於人,唯好搜罗奇闻异事。”
“映鉴其生平(残)……获得技能【狐步】。”
【狐步:妖狐幻身之法。习之,可使身形迅捷,步法诡譎。速度之快,远超常人目力所及,旁人观之,仅见残影一闪而逝,恍若鬼魅,难辨其真身所在。】
字清听了宗郁的话,心下惊讶,面上却不动声色。
他仔仔细细地打量著宗郁,这凡人身上没有半点法力,是如何知晓的?
强压下想把宗郁吃掉的衝动,他笑道:
“有趣,当真有趣!今日暂且作罢,后日再会!”
说罢,他提起灯笼,身形一晃,几步作一步,便如一点萤光般消散在浓雾中。
“我去哪里给他讲故事?也没说啊?”
宗郁自言自语道,这声音十分微弱沙哑,大抵就他自己听得见。
远处,只传来淡淡一道声音:
“我自会去寻你。”
宗郁被这神出鬼没的手段嚇了一跳,连忙四下张望,哪里还有半点踪影。
又过了许久,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那轮红日渐渐升起,驱散了林中的寒意。
宗郁再也撑不住,瘫倒在地上,大口喘著粗气。
他看著地上不知死活的少女,和那满地的断肢残躯,早间的晨风吹来,激得他一哆嗦。
原来,不知何时,他全身已被冷汗浸透了。
“活下来了……”
感受著初生阳光打在脸上的暖意,宗郁想。
“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