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章 梦  半岛:心理学概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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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中我挣开眼。

我蜷缩在布艺沙发的一角,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那是一种陈旧而潮湿的、樟脑球与灰尘混合到一起的气息,还带著淡淡的烟味。

左右环视一圈。这环境陌生又熟悉。

灯没开,我只借著电视微弱的光线依稀见得周遭。狭小的空间,白墙搭配猪肝红色的地板,这审美放到现在指定要被笑话。除了布料沙发就只有一个小餐桌、漆皮剥落的木头电视柜以及上面的大屁股。

大屁股...电视?怎么还能看见这么古老的物件。

上面放著少儿频道的动画,喜羊羊又被抓进缸里洗热水澡。

这次好像不是洗澡,水沸腾著...旁边灰太狼的笑声奇怪而诡异,我有些不敢再看,浑身上下突然涌现一股彻骨的寒意。

电视的声音很小,钟錶的滴答声清晰可见。

墙上的掛钟“滴答、滴答...”,每一声都像是敲在神经末梢上,在这个死寂的空间里被无限放大。

我尝试起身,碰掉了旁边的小物件,那是个魔术画板。

就是那种灰色的屏幕、用配套的磁力笔就可以在其上隨意涂抹的画板玩具,如果再拉动下面的推桿,一切痕跡就会瞬间消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我想很多00后都玩过...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

借著微弱的光,我看见画板上还残留著稚嫩的线条。

上面画著一棵树,只有光禿禿的枝干,没有叶子,像是冬天里乾枯的手指伸向天空。旁边是一个歪歪扭扭的四方形房子,画了窗户,却唯独没有画门。

窗子里画著一个小小的火柴人。而窗前,是两团纠缠在一起的黑色乱线,两个正在激烈爭吵的人影。

一阵莫名的恐慌扼住了我的喉咙,我慌乱地跳下沙发,赤脚踩在冰凉的红地板上,冲向洗手间。我想洗把脸让自己清醒,可当我站在洗手台前时,心臟猛地漏跳了一拍。

我看不到自己。

镜子里只映出那个充满水渍的、发黄的瓷砖墙面。我太矮了,矮到根本够不到镜子的下沿。

我跑回客厅,跑到其他房间...这只有我一个人。

那一瞬间记忆如潮水般倒灌。我想起来那个逼仄的房间,回到了那个总是充斥著爭吵与摔打声的小房子。那时候我总是穿著表哥穿剩下的大两码的毛衣,袖口挽了好几道,缩在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出,生怕那无休止的战火会突然蔓延到自己身上。

环顾周围的环境,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做梦。

或许是因为当时的无助感或许一直埋在我心底?

那时候我就会想,如果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该多好。

“砰!”

梦境的最后,是一声巨大的开门声,震得整个世界支离破碎。

......

我猛地从床上惊坐而起,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冷汗浸透了后背。

是第一天来打工太累了吗,我都好久没做过梦,结果今天睡一会竟然直接做了个噩梦。

眼前不再是那个猪肝红地板的狭窄房间,而是宽敞明亮的公寓。窗外的首尔依旧灯火通明。

我抬手抹了一把脸,掌心是湿冷的汗。

那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到醒来后,胸口依然堵著一团散不开的鬱气。那种儿时的窘迫与现在的落魄在梦境中交叠,让我產生了一种强烈的自我厌弃感。

我害怕贫困这个词,因为贫困对我来说意味著爭吵。

直到后来跟著时代的潮流,我家做外贸生意慢慢富裕起来,父母从爭吵变成了相敬如宾,依旧没多少感情。

这样才好一些。

首尔这一年来的生活像一场梦境,只是如今繁华梦境破碎,我好像又变成了那个穿著不合身旧衣服、无能为力的小男孩。

看著面前的漆黑一片,我又不由自主地开始想著。

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他们闹到什么地步了?我不想知道,我想他们也懒得来告诉我。我不是喜欢沉溺於过去的那种矫情的人,只是刚才做了那种梦,如今难免多想一些。

屋內静悄悄的,我揉揉脑袋借著窗外的灯光走到客厅,空无一人。钟錶一点一滴的响著,张元英的房间关著灯,没有任何声音。

我想她还在忙。

我看看时间..晚上十点,我打算出去走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换了身衣服,我推门走进了三月的月光里。...好吧,这儿没什么月光,只有各种光污染。

首尔的夜风依旧带著点春寒料峭,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走进地铁站...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弘大。

我走到t1网吧前面,靠著墙,看著路边那些勾肩搭背的情侣,看著三两结伴的学生,看著依旧不知疲倦的车流。

我突然想找个人说说话。

张元英?我和她聊不来什么正经话题...黄礼志?我发了条消息过去,可她没回復,我想或许是她还在忙。

別问我为什么不想著老魏和老赵。

不知不觉,双脚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停在了一扇做旧的铁门前。

“awesome”。

老赵的酒吧。

这次我自然不好意思再白嫖。

最近我卖了些小卡,加上英子那借的钱还剩了些,喝点酒还是没问题的。

推门进去,依旧是那股混合著柑橘、酒精和菸草的味道,这让我紧绷的神经稍微鬆弛了一些。

驻唱歌手换了一个,是个留著长发的男生,正抱著吉他唱著不知名的歌。

歌声沧桑而颓废。

我这次只有一个人,自然不会坐卡座,而是直接走到吧檯前坐下。

比起刚开业那两天,酒吧的客流明显少了不少,调酒师正在擦杯子,看到我微微点头示意。

“来杯殭尸。”我敲了敲桌面。

“內。”调酒师是个年龄不大的女生,一边拿起朗姆酒一边同我继续搭话:“客人是中国人吗?”

我有些惊讶地看向她。

她脸上带上几分得意,一边倒酒一边说:

“客人nim刚才手机屏幕亮了下,上面的字是中文,没错吧?之前听別人说那里很落后,可我去过中国...那儿可好玩了,你们是不是有个成语叫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就是这个意思!”

我看著她那副洋洋得意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自然点点头:

“你去的哪啊?”

“张家界。”

我嘴角抽了抽,张家界在韩国的知名度还真高。

很快,一杯鸡尾酒摆到我面前,我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聊著天...

殭尸这酒名副其实,朗姆酒的烈性被果汁的甜味狡猾地掩盖,喝下去第一口是顺滑的,但紧接著就像是有把火顺著食道一路烧进胃里。

我渐渐有些飘飘然。

不知过了多久,酒吧的门再次被推开。

一阵冷风灌进来,隨后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即便是在这光线昏暗的酒吧里,那副巨大的墨镜依然显眼得有些滑稽。她穿著一件宽大的卫衣,帽子扣在头上,整个人缩在吧檯最角落的阴影里,像只刚从领地爭夺战中败下阵来的小动物。

好像是那个酒吧遇到的“墨镜女”。

虽说我只和她碰过一次,可那次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刻。儘管换了穿著,可这副墨镜还是那副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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