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77章 礼法的制定和修改  崇禎重振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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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容易出问题背锅的內政来说,军事和外交权力,才是朱由检爭夺的核心。

宋明以来的实践,也表明了在这两方面不能对文官政府太期待——

他们或许能维持內部稳定,却很难向外扩张。

而在这个被大航海开启的殖民时代,不扩张就意味著落后,被其他国家拋在后面。

所以朱由检一定要爭夺这个权力,获得征伐自主权。

为此,他不惜答应与贵族共议,都要阻止內阁插手理藩院。

当然,在和群臣的交流中,他没有直接提出这点,而是道: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为了避免天下无道,朕身为天子,必须掌握礼乐征伐的权力。”

“礼法公约的第七条,应该是制礼作乐的权力。”

“朕身为天子,执掌制礼作乐,所有礼法条文,必须得到朕的批准。”

將自己擬定的第七条礼法草稿,宣读给群臣观看:

【大明皇帝制礼作乐,授权国会和礼部等机构草擬礼法、规范礼仪风俗,確定大明正韵、大明正字、历法纪元、公制度量衡等標准。官吏百姓,一体遵行。

所有礼法必须得到皇帝批准,法规標准可由得到皇帝授权的国会和地方议会代批。

未经批准的礼法,没有强制执行效力。未被废止的礼法,皆有遵守效力。

具体由《大明律礼律》相关条文规定。】

这一条明確了皇帝在制定礼法上的主导权,群臣无有异议。

只是国会希望明確立法权属於他们,无论是哪一方草擬的条文,都应该得到国会批准,然后才提交给皇帝。

朱由检点头道:

“三大礼法和重要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权力属於国会和朝会。”

“其他法律法规制定,完全属於国会。”

“这些属於礼法的制定和修改,放在公约第三章。”

“条文编號是多少,还要看前面有多少条文。”

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成基命道:

“条文编號不重要,重要的是內容。”

“如今礼法公约、还有很多法律法规都在擬定,需要把这一章的內容定下来。”

“臣以为可暂时以第三章某某条称之,以后再定总体编號。”

这得到了群臣附和,他们希望儘快把礼法制定和修改的规矩定下来。

朱由检见他们这样,点头道:

“那就先定几条,今天把天子的礼乐征伐权力,一併给定下来。”

决定用礼法制定权力上的让步,换取征伐权力。

群臣有的察觉到了,有的毫无所觉,只是按心中所想,擬定第三章的条文。

很快,第三章的第一条,就被確定下来,確定大明礼法的范围。

这一条明確规定:

【大明依照礼法治国,大明礼法包含《大明礼法公约》、《大明继承礼法》、《大明分封礼法》三大礼法,以及《大明律》、《大明会典》、大明帝国法律、部门法规、地方法规、藩属法律法规、民间乡约、宗族家法、礼仪风俗规范等文件,当以明文规定,任凭公民查阅。

《大明礼法公约》、《大明继承礼法》、《大明分封礼法》为最高等级礼法,一切法律法规,不得与三大礼法相违背。

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牴触,同位法若有矛盾,应当解释或修改。

具体由《大明礼法公约》附属条文规定。】

决定专门制定附属条文,確定大明的礼法文件。凡是在全国范围內执行的礼法,都应纳入进去。

这些礼法,就是今后大明的治国规范,重製礼乐也以制定这些礼法为核心。

——

礼法制定之后就要遵守,这样才不会变成虚文。

在群臣的要求下,朱由检把先前承诺的皇帝遵守礼法,写入礼法条文。

但他也不是没有要求,依照法律治国同样被写了进去——

毕竟连皇帝都要遵守礼法,臣民自然也要遵守礼法和法律。

群臣对礼法治国是认可的,但是对依照法律治国,则不是那么认同。

毕竟这很容易让人想到法家,认为是法家的学问。

如果刘宗周在,这一条一定会被这位大儒驳回。

但是现在刘宗周不在朝堂,朱由检对其他人没有多少顾忌,他向群臣解释:

“法律依照礼法制定,依照法律治国,就是礼法治国。”

“只不过以前说的礼法有些虚,现在则有具体的法律条文。”

“將来治国理政,都要遵守礼法和法律。”

混淆两个概念,仍旧用儒家礼法的名义。

同时他还表態,太子也要遵守三大礼法,並且在继任皇帝时宣誓。

確保这次重製礼乐的成果,能够一直维持下去。

群臣这下满意了,没有继续纠缠。

最终这一条规定:

【大明皇帝尊重大明礼法,遵守《大明礼法公约》、《大明继承礼法》、《大明分封礼法》三大礼法。

三大礼法制定完成后,皇帝和太子应在臣民面前公开宣誓遵守。新皇登极、太子监国,同样应当宣誓。

贵族、官员、议员就任时,应公开宣誓效忠皇帝,遵守礼法和法律。

每一位大明公民,都有服从礼法和律令的义务,违者將受惩处。

大明公民和在大明领土居住的人必须遵守大明礼法。一切违反大明礼法的行为,皆应得到追究。

大明公民在礼法面前一律平等,不分出身、性別、职业、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状况、居住期限等差別。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礼法的特权。

大明坚持礼法治国,依照礼法和法律法规施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未经皇帝赦免,任何人都不得逃脱法律制裁。

具体由《大明会典》和《大明律刑律》相关条文规定。】

將依照礼法和法律治国明確写入条文,表明法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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