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杀启民 武道隋唐:从五龙夺嫡开始
他举起龙雀刀,刀锋在雨夜中反射著幽光。
最后一刀!乾净利落!
启民可汗那充满恐惧和痛苦的头颅,与他的身体彻底分离。
所有的惨叫、哀求、怒骂,戛然而止。
桃林重归寂静,只剩下雨打桃花的沙沙声,以及浓郁得化不开的血腥气。
杨广弯腰,用龙雀刀的刀尖,蘸满启民脖颈处仍在涌出的温热血液。
他走到那座无字的墓碑前,手腕稳定如磐石,以血为墨,一笔一划,在墓碑上刻下了七个铁画银鉤触目惊心的大字。
吾友念安可敦之墓
血字淋漓,在月光和雨水的映照下,显得无比妖异而悲壮。
做完这一切,杨广收起龙雀刀。
目光扫过地上那具残缺不全的尸骸和滚落一旁面目扭曲的头颅。
他找来几根粗壮的桃树枝,削尖,面无表情地將启民的躯干和四肢残块勉强拼凑起来,然后用树枝从关键部位穿透,將其硬生生固定成一个面向坟墓的跪拜姿態。
又將那颗头颅,摆放在“身体”的前方,同样呈现出磕头哀求的模样。
接著,他挖来湿泥,混合著雨水和地上的血水,如同製作陶俑一般,將这座由残肢断骸组成的“跪像”彻底包裹起来,糊上一层厚厚的泥巴,掩盖了所有血腥的细节。
最后,他伸出手掌,按在泥塑之上。
体內磅礴的武道真元汹涌而出,化为炽热的高温。
“嗤嗤嗤……”
水汽蒸腾,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泥巴可以变干、硬化、固结。
一尊栩栩如生、仿佛由泥土烧制而成的跪地求饶人像,便出现在了念安的墓前。
泥像的姿態卑微面目模糊,任谁也看不出,这坚硬的泥壳之內,包裹著的竟是曾经不可一世的东部突厥盟主,启民可汗的残骸。
杨广深吸一口气,连倒三杯酒。
“念安……安息吧。”
他的声音放缓,却带著一种复杂难明的嘆息。
“敬你这颗心,这颗比草原上翱翔雄鹰更勇敢的正义之心。”
杨广霍然转身,准备离去,脚步刚动,那些与念安相关的记忆碎片,汹涌而至——她策马扬鞭时的颯爽英姿,篝火旁围绕他旋转舞蹈时那炽热如火的眼神……
他猛地停下脚步,目光扫视,寻来了一块巨大的青色岩石。
杨广再次拔出龙雀刀,真气灌注,刀锋嗡鸣。
他手腕翻飞,刀光如匹练,只听“鏗”的一声锐响,巨石应声从中裂为两半,断面光滑如镜。
他將这两半巨石,分別立於墓碑左右,如同忠诚的卫士。
做完这一切,杨广走到那无字的墓碑旁,抚摸著冰凉湿润的石面,眼中充满了复杂难言的情感,有追忆,有歉疚,有痛惜,最终都化为一片深沉的哀伤。
杨广忽然间想到了念安曾三番五次求诗,也於那晚篝火旁介绍了她名字的由来。
念安的母亲安义公主,乃隋宗室女,隋文帝为笼络突厥,將其嫁给启民可汗染干为妻,但在启民可汗驻牧白道川不久后,安义公主去世。
安义公主给自己女儿取名,念安,寓意心念长安。
启民可汗也非常喜欢这个名字,他认为这个名字是寄託了对妻子的感情。
然,造化弄人,如梦幻泡影……
杨广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仿佛在吞咽著无尽的苦涩。
“其实,从第一眼看到你,在那场欢迎的宴会上,你身著桃花般绚丽的衣裙,策马而来,笑容比阳光更耀眼的那一刻起,我的脑海里,便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首诗。”
“今日,我便將它刻在这里。让它,永远守在这里,陪伴著你,看春来桃花盛开,听风过林梢低语。”
言罢,杨广並指如戟,体內精纯的武道真元凝聚於指尖,那指尖竟隱隱泛起淡金色的光芒。
他以指代笔,以石为纸,铁画银鉤,笔走龙蛇,在那光滑的墓碑侧面,一笔一划,深刻下追忆的诗句。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真元催动,刻痕深入石髓。
眼前浮现的是篝火晚会上,她围绕著他尽情起舞,裙裾飞扬,如同千万片桃花在风中狂舞,她的笑靨比燃烧的火焰更炽热,比盛放的桃花更娇艷,那画面,美得惊心动魄。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写完最后一句落下,杨广收回手指。
雨丝打在新刻的字跡上,蜿蜒流下,如同泪水滴落。
眼前的桃花林,依旧在夜风细雨中静静佇立,繁花满枝,它们不懂人间的悲欢离合,依旧年復一年,仿佛一切从未改变。
只是,那个让桃花都为之失色的姑娘,却再也回不来了。
刻字完毕,杨广独立雨中,良久无言。
最终,他猛地转身,决绝得没有一丝回过头。
“我大隋上上下下將士性命,岂是启民一人狗命可抵?继续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