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aespa有谁呀?你让我对她们那么好? 半岛:从失忆后开始
暖阳当空。
照射大地。
常慵缓慢的行走在金灿灿的光芒下。
朝著一个既定的目標行驶著。
只不过。
常慵与周遭稀稀疏疏的路人不同的是。
他此刻正一脸嫌弃的看著自己的左右手。
有著一股想要將它们给统统砍掉的想法。
就在刚刚。
他的双手竟然触碰到了一个死老鼠的箱子。
当时的阵阵恶臭还让常慵久久不能忘怀。
“逆天朋友!”
“竟然给人送死老鼠!”
“要是我朋友这样做,我头都给他打歪!”
行走间。
常慵感想连连。
他也没想到矮小的包裹內部竟然是个死老鼠,他还以为是懒羊羊髮型呢。
结果,事情比他想的还要严重。
竟然是一只腐烂不堪的臭老鼠。
要知道,当时的臭老鼠可是把常慵给熏的泪眼婆娑的。
可见。
包裹內的老鼠死了有多久。
所以。
常慵难免起了吐槽的心思。
“这个世界太逆天了。”
“正常人已经不多了!”
“包括我,我也可能不是正常人。”
“所以,可以肯定!”
“现在的世界是傻子当道!”
常慵用言语点破了世间的格局。
觉得这个世界上正常人已经不多了。
毕竟,像他这种连身心都控制不住的傢伙,都能安全的生存著。
可见,这个世界到底有多糟糕。
想著,想著。
一道道共享单车出现在了常慵的面前。
常慵下意识的就朝自己的裤兜掏去。
想看看现在是几点钟了。
骑共享单车去公司会不会迟到。
可,当他將手伸向口袋的时候。
常慵神情猛然一愣。
糟糕!
跑太快了。
除了手机,什么东西都没拿!!!
完蛋,完蛋!
常慵双手抱头,苦恼无比。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这让他怎么去找婴儿肥,索要回自己的东西啊?
他可不敢!
他还是非常有自知之明的。
刚亲了別人小嘴,常慵可没这个胆子重新去与对方见面。
逃跑还来不及呢。
谁上赶著去送死啊!
更何况是他这种已经死了一次的傢伙了。
不过幸好,手机还在他的身上。
不至於让常慵浑身上下掏不出一分钱。
棒子国的行动支付虽然没有全面普及,但让常慵不会饿死,还是能办到的。
想明白。
常慵长舒一口气。
迈步来到了一辆共享单车面前。
扫了下二维码,便开始了自己的上班之旅。
一落座。
常慵骑行在稀疏的街道上。
暖风迎面而来。
舒爽无比。
不过。
正当常慵吹著冷风唱著歌的时候。
“撕拉~”
一阵急剎打破了周遭的寂静。
“嘶!”
常慵吃痛扶额。
紧急的將共享单车停靠在一旁。
就在刚刚。
突兀的。
常慵正骑行著单车时。
一道道回忆浮现在了常慵的面前。
致使常慵脑袋一阵恍惚。
为了避免栽倒在地。
常慵只能將共享单车停靠在一旁,优先选择保护自己。
良久。
冷汗直冒的常慵,才摇了摇脑袋。
继续行驶了起来。
“没想到,我竟然还有骑行的记忆...”
“只不过,我以前真的有那么牛波一吗?”
道道记忆浮现。
常慵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以前的他竟然在骑行方面有著异於常人的出彩。
在记忆中,年轻的他,曾经在脚盆鸡留过学。
而在留学期间,高中的他。
带领著他当时的学校,在骑行圈大杀四方。
竟然在高中三年间,连续夺得了脚盆鸡全国冠军。
实行了三连霸。
不过,在常慵的记忆中。
以前的他好像有些孤傲,冷寒。
一点都没將其他人放入眼中。
在社团期间,实行的更是末位淘汰制。
为达目的,不惜代价。
甚至在比赛路途上,不光会利用队友成为他的兔子,还会將队友在关键时刻拋弃一旁。
一个人独自前去夺得赛事冠军。
可,以前常慵的这些做法,虽然不尽人意,被人不喜。
但,奈何当时的他身处於脚盆鸡。
而,偏偏脚盆鸡又崇尚武道,实力至上。
对於常慵的独狼行为,不光没有谴责,反而一味的讚扬。
没办法,谁让当时的常慵是冠军呢。
更何况是三连冠。
都说傻子当道。
那么注重冠军的人自然就会多一点。
不会有什么人会在意过程,在意你是靠什么手段夺冠的。
只是...
面对这一切。
常慵只是挠了挠头。
感觉头痒痒的。
常慵:好吊,感觉不像我...
而且记忆中的他,与现在的他,性格可以说是天差地別。
再说,他们家不是穷比吗?
他怎么可能会去脚盆鸡留学?
如果他家里真的有钱的话。
那现在,他的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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