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我?不知所谓  1977从拿下高翠兰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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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子挺不错的,甚至跟我比较好的编辑看了之后,都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这种文字是需要沉淀的,是需要经歷的,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感受到的。”

李默没有直说,可郝斌却听了出来不太对劲。

想了想,嘴角泛起一抹笑意:“之前我下乡的时候有一个老爷子,我天天跟他一块吃饭,他吧,属於那种脑子不太好的。”

“有次我去给他送饭结果房门都是开著的,他可害怕了缩在角落,结果我发现是风吹开的,您猜我怎么安慰他的?”

李默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顺口问道:“什么?”

郝斌看著前面的河景轻声道:“我说风也有他家的钥匙。”

李默看著微笑的郝斌,眼神变了变,突然笑出声音:“风么。”

摇了摇头似乎是觉得有些歉意,他很快再次开口:“郝斌同志,你有多久的创作经歷了?”

郝斌想了想:“十六岁下乡开始吧,那时候就喜欢写点东西。”

“但回来的时候没来得及拿,都被当引火的烧了。”

点了点头,李默从自己怀里拿出一根钢笔摩挲起来:“但我看你的稿件基本上都是铅笔,现在郝斌同志就在厂子里面吧?”

郝斌点了点头:“对啊,我们厂子就是搞运输的,铅笔这种就有很多。”

说著两个人来到了河边,看到长椅就坐了下去。

李默笑道:“字很好看,但铅笔未免不太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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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你的稿件在我那边,都已经磨的不行了,我另外找人重新抄了一本。”

郝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有铅笔用都好不错了,但却没想到李默直接递过来一根钢笔。

“以后用这个昨夜书同志。”

看了一眼带著金线的钢笔,郝斌不太好意思的摆了摆手:“这不好吧,挺贵重的。”

要知道现在一根好的钢笔都不说价格,买都不好买,都得托人从上海那边才能弄到一根像样的。

就比如眼前这个钢笔,一看就知道是英雄616,都属於是高端產品了。

“哎,我让你拿著,你就拿著。”,可能是因为歉意,李默直接把笔塞进了郝斌手中。

之后才轻声道:“你这篇小说会引起轰动的。”

“但你相信我,你敢写,我就敢发,但我不会把你的信息发上去,而是你的笔名。”

“至於出不出问题,我不知道,你害怕吗?”

说完,他直接看向身旁的郝斌。

他本以为这些话会让这个青年沉默,或者考虑考虑,但却没想到郝斌笑著搓了搓鼻子:“您都不怕,我有什么怕的。”

或许男人之间就没有什么拖沓的东西,一个眼神,一句话,李默就確定了。

“好!”

他双手落在双腿上很快站了起来:“那我也不墨跡了,郝斌同志,这是你的稿费。”

“过几天我会给你写几封信,我在人民文学期待你的后两卷。”

看著李默从怀里拿出来五个厚厚的信封,郝斌瞬间肃然起敬。

他跟李默分道扬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的伸手不见五指,不过郝斌的心却跟热火一样。

骑车的时候甚至都在捂著心口的稿酬。

直到推开家门,发现父亲已经休息,他这才回到自己房间將煤油灯点亮。

深吸口气,十分郑重的拆开了信封。

大团结,全是大团结!

一张,两张,十张....二十张...三十张...一百张...

一百八十六张.......

另外零碎了七毛八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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