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晋商该倒了,火耗 万历:朕成了暴君
“都说山西老抠能聚財,晋商之富更是甲於全国,可大同却因粮餉不足闹兵变。”
“虽然责任不全在於晋商,但明清山西历来是贪腐重地,却与晋商脱不了关係。”
朱翊钧放下了文件,已经拋下了最后一丝的犹豫和怜悯。
晋商在明末通敌卖国时,那些守关边將呢?
没有他们的默许和配合,韃虏所需的物资,怎么能运出去?
如果任由晋商象现在这样继续发展,也是在任由他们腐蚀山西的军政,早晚会糜烂不堪。
“好吧,朕说实话,找这么多藉口,就是想抄家抢银子,咋滴吧?”
朱翊钧自嘲地笑了笑,命陈矩退下。
他从案下拿出了几枚金幣银幣,把玩著,欣赏著,又犯起了寻思。
明代初期,明代大力推行纸幣。
小额贸易只许使用铜钱,而大额贸易就得用大明宝钞,金银是完全禁止流通的。
宣德之后,银幣偶有可以使用的情况,但经常又会有禁用的情况发生。
到了隆庆年间,朝廷“令民间货幣值银一钱以上,银钱兼使,一钱以下,只许用钱”。
这就彻底承认了宝钞的失败和白银的合法化!
但明代使用以银锭为主,银幣使用较少!
朱翊钧拿出的银幣有“隆庆年造”背四钱银钱,后世极为珍惜,收藏家视为珍宝。
其实,內廷银作局经常会铸造金银幣,但都是皇家作为赏赐所用。
“过於精美,成本太高。”
朱翊钧轻轻摇头,对银幣作出了评价。
为了方便批量打磨,明朝自铸造的银幣也是方孔,与铜钱一样。
而在当时的世界上,机制幣还没有出现,可能还要將近百年。
他这里还有两枚欧洲的银元,应该是西班牙“本洋”。
可以看出,“本洋”也是手工打制,做工比较粗糙。
朱翊钧一直纳闷明朝为何不铸造金银货幣,而是用笨重的银锭。
如果有了银制的主幣和辅幣,岂不是更方便携带和使用?
也不用拿著碎银消费,商家还要用戥子和银剪子来找零。
更主要的是杜绝了火耗这一贪腐手段,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火耗就起於明代万历年间,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这才有了火耗。
其实,火耗就是官员们在“一条鞭法”实施中,利益受损后的又一花招。
一条鞭法简化了收税的制度,从中可以儘量减少官员们做手脚的空间。
官员们日子不好过了,那怎么得了?
於是,他们就想到了火耗。
碎银重熔铸银锭,肯定会有损耗。
那么在收税的时候,当然要把这些损耗给补上来。
朝廷一想,也对呀,是这么回事,那就批准吧!
得到朝廷的批准文件,官员们就有了合法的名义来徵收火耗。
本来火耗是一钱,他们向朝廷报的也是一钱。
但实际上,火耗收到两三钱,已经算是有良心。
收到四五钱,老百姓也得受著。
因此,徵税时加征的“火耗”大於实际“火耗”,差额就都进了官员的腰包。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外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