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治理 上交双穿门,带国家开荒异世界
如果不任命他们,过去就是两眼一抹黑,行政效率就会低到一种发指的程度。
总不可能从认识开始吧。
“我同意,但是至少是一个末世人才和一个我们的人才互相搭配,既是为了监督,也是为了学习,几十年后的行政管理经验一定有可取之处,”
“司法和立法两个一起说吧,”
大法官开口到:
“这个……我们现在的法条照搬过去可以预见的是一定无法满足日常的要求。大夏现行的法律在二十年的修改里超过了五百条,其中还有不少是新添加的法条,像是电信诈骗,电子虚擬財產等等,法律是会发展的,但是太过复杂的法条不利於执法,毕竟太复杂。”
叶老拿出了一沓纸,翻开了它,在投影仪上投影,说道:“我收集了许多古今中外对於重新安定一个地区的法条,发现没有必要面面俱到,往往只需要最切实的解决社会的痛点。比如约法三章,诸葛亮治蜀。可以说是与之前应用的法律大不相同。”
“我提出几个:杀人者偿命,伤人者抵罪,丧尸不列入人类范畴,剩下的可以在执法过程中进行补充。”
周老低声重复著这三条,“简洁,有力,抓住了末世最核心的秩序问题。但叶老,您认为这三条足够吗?”
叶老摇摇头:“肯定是不够的,在秩序重建初期,法律不宜过於复杂。这三条明確了最基本的生命权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划清了人与丧尸的界限。这能避免很多伦理和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比如,”
叶老继续道:“如果有人为了救自己的亲人而杀死另一个人的丧尸化亲属,该如何判?如果按照丧尸不列入人类范畴,那么杀死丧尸就不构成杀人罪,甚至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是有人故意將他人变成丧尸再杀死,这又该如何界定?”
大法官接过话头:“这正是我们需要仔细斟酌的地方。法律条文看似简单,但解释和適用需要严谨。
我建议在这三条基本原则下,设立一个临时司法委员会,由我们的人担任主席,吸纳末世法律专家参与,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司法解释和判例积累。”
“判例法?”
一位年轻的顾问问道:“在秩序重建期用判例法是否合適?毕竟判例法需要时间积累,而末世的情况瞬息万变。”
“正是因为它需要积累,才更適合现在的情况。”
大法官解释道:“我们无法预知所有可能发生的案件类型。与其制定一部可能漏洞百出的成文法,不如先確立基本原则,然后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审判,逐步完善法律体系。这样既保证了灵活性,又能让法律隨著社会恢復而自然演进。”
周老点了点头:“我同意这个思路。那么执法权呢?由谁来执行这些法律?”
一直沉默的军方代表开口:“执法权必须掌握在我们手中,至少是武装执法部分。末世环境复杂,执法行动往往需要武力支持。我们不能让其他势力拥有合法的暴力机关。”
“但日常治安管理呢?”
叶老问道:“比如邻里纠纷、小偷小摸、经济纠纷这些非暴力案件,也需要全副武装的士兵去处理吗?”
“可以设立两级执法体系。”
战略顾问提议道,“武装执法部队由我们完全控制,负责重大刑事案件、武装衝突和涉及安全威胁的案件。而日常治安管理,可以组建一支治安巡逻队,由我们的人担任骨干,吸纳经过审查的末世人员参与。”
“这么看来,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兼顾到了。先这个样子,我们会继续完善治理体系的,叶老,您是时候回去主持大局了,毕竟还有贵客要到,没有您坐镇,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