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成了广平王 代唐:我在大唐当王爷
痛。
头痛得像要裂开,有凿子在太阳穴上一锤一锤地敲。不,不是凿子,是马蹄声——密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象是千军万马在颅骨里奔腾。
李预艰难地睁开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绣著螭纹的锦帐顶。深青色缎面,用金线绣出盘曲的龙形,龙鬚纤毫毕现,在昏暗的光线下泛著幽微的光。不是医院的天花板,也不是实验室的日光灯管。
他眨了眨眼,试图聚焦。
鼻腔里充斥著一股复杂的味道:草药苦香、檀木沉稳的暖香、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桂花甜香——这是唐代贵族常用的“四合香”,他在古籍中读过配方:沉香、檀香、龙脑、麝香,以蜜调和。当时他还写过一篇《唐代香料与社会等级》的论文,如今这味道却真实地包裹著他。
但这真实的感官衝击反而让他更加恍惚。现代记忆告诉他,这应该是梦;可触觉、嗅觉、听觉都在尖叫著真实。他下意识地想抬起右手去摸额头——这是李预的习惯动作,每当熬夜头痛时都会这样做。但手臂抬起的瞬间,他愣住了。
这只手臂比自己的粗壮,肤色是经常暴露在阳光下的微褐色,小臂上有明显的肌肉线条。更重要的是,虎口处有一层厚实的老茧——常年握韁绳留下的。而他的左手,中指第一节內侧的笔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掌心几处不规则的硬皮,那是练习刀剑时摩擦所致。
“这不是我的手。”这个认知像冰水浇头,让他瞬间清醒。他艰难地转过头,想寻找镜子。这个动作牵扯到颈部的肌肉,一阵陌生的酸痛感传来——那是坠马时摔伤的后遗症。李预从未坠过马,但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却在提醒他:你从马上摔下来过,伤在这里。
这一切都在告诉他:这不是梦。
“殿下醒了?”
轻柔的女声从右侧传来。
李预缓缓转过头——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感到脖颈僵硬——看见一个穿著淡青襦裙的年轻女子跪坐在榻边。她约莫二十出头,乌髮綰成高髻,簪一支素白玉簪,面容清丽温婉,眉如远山,目若秋水。此刻她正微微倾身,手中端著一个黑漆葵口碗,碗口冒著氤氳的热气。
沈珍珠。广平王妃。生於吴兴沈氏,开元末年选入东宫为良家子,天宝初年赐婚广平王。史载“性婉顺,贤而知礼”——眼前这张脸,与《唐代后妃传》中那寥寥数语的描述,重合了。
但史书不会记载她眼角那颗极淡的泪痣,不会描写她抿唇时左颊若隱若现的梨涡,更不会记录她此刻眼中那种极力克制的担忧。李预脑中闪过关於她的歷史记载:安史之乱中与丈夫失散,流落民间,儿子李适即位后追封为睿真皇后,但终其一生未能再见……这些冰冷的文字突然有了温度,化作了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
女子见他睁眼,唇边漾起浅浅的笑意,但笑意未达眼底,那里面藏著掩不住的担忧。
“您昏迷了三日,”她声音很轻,象是怕惊扰什么,“太医说颅內有瘀血,能醒来便是吉兆。”
李预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发不出声音。
女子会意,將药碗暂且放下,从旁边小几上取过一个瓷杯,用银匙舀了温水,小心地递到他唇边。李预下意识地含住银匙,温水滑入喉咙的瞬间,他感到一丝清明。
“你……”他艰难地吐出这个字,声音沙哑得陌生。
“妾身珍珠。”女子柔声道,又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烧退了就好。殿下从驪山围猎坠马,被送回府时满脸是血,嚇坏妾身了。”
坠马。李预——现在该叫李豫了——迅速检索记忆。广平王李豫確实在史籍中有坠马记录,时在天宝十四载秋,《旧唐书》只有一句“王猎於驪山,马惊坠地,伤首”。原来就是这个时间点。
那么现在就是天宝十四年十月。安禄山正在范阳秣马厉兵,长安城还沉浸在天宝盛世的最后一场秋梦里。
珍珠。沈珍珠。广平王妃。
李预——不,现在该叫李豫了——脑中嗡鸣更甚。不是隱喻,是真的有蜂鸣声在颅內迴响,伴隨著潮水般涌来的记忆碎片:
李预,27岁,北京大学歷史系博士研究生,专攻隋唐史,毕业论文题目《制度性溃败:安史之乱前后唐帝国军政结构的嬗变》……他记得图书馆古籍部泛黄的书页,记得键盘敲击论文时的声音,记得答辩时导师讚许的微笑,也记得女友经常抱怨时那句“你眼里只有那些死了一千多年的人”。
李豫,29岁,大唐广平王,本名李俶,皇太子李亨长子,母吴氏早逝……他记得七岁第一次隨祖父謁太庙的惶恐,记得十四岁在驪山猎场射中第一头鹿时祖父的讚赏,记得二十岁大婚那日沈珍珠扇子后羞怯的眉眼,也记得去年冬至大朝会上杨国忠投来的那记阴冷目光。
两股记忆开始融合。他看见自己坐在图书馆古籍部,泛黄的《资治通鑑》摊开在桌上,手指划过“安禄山以討杨国忠为名,起兵范阳”那一行字;同时又看见自己骑在马上,驪山的秋风扑面而来,身后的扈从高呼“殿下小心——”然后是天旋地转,剧痛袭来……最可怕的是情感的叠加。李预对沈珍珠只有史书上的同情与惋惜,而李豫对她……有夫妻三年的温情,有对她操持王府的感激,还有一丝连原主自己都未必察觉的依赖。这两种情感此刻混在一起,让李豫看向沈珍珠的眼神复杂得难以形容,又是这么一位温婉贤淑的佳人。
两个名字、两段人生、两种记忆,像两条咆哮的河流在狭窄的河床里衝撞、撕扯、试图吞噬对方。他看见实验室的白墙和大明宫的朱柱重叠,看见电子显微镜的目镜和铜镜的昏黄镜面交叠,看见自己握著碳纤维探针的手和现在这双掌心有茧的手重合——
掌心的茧。李豫下意识张开右手。虎口处、指根,都有厚茧——这是常年握韁绳、持刀剑留下的。而李预的手,只有中指第一节因常年握笔有一小块薄茧。这具身体是李豫的,肌肉结实,骨骼粗壮,虽然此刻虚弱,但能感受到那种潜藏的力量。
“呃啊……”
他忍不住呻吟出声,双手抱住头。剧烈的疼痛从颅骨深处炸开,象是有斧头在劈开天灵盖,要把两个灵魂硬生生塞进一个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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