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开战,血脉升华与精灵游侠  术士,我的血脉无限进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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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阳的家乡石溪村,是个人口不过两百人的小村落,人口少,规模自然不大,所以林阳没走几步,就靠近了村子中央的大屋。

这里既是村长的家,也是村民们庆祝节日,进行聚餐的聚会厅,还是村民们约好的“防御据点”。

民兵们进行演练时明確约好,一旦发生情况,所有民兵们就要在第一时间,聚集在这里进行防御。

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这座大屋和其他民房不同。它的基地是石垒的,而不是森林边缘隨处可见的木材。

窗户的孔洞也比其他民房小了很多,周围的树木和杂草也被清空,因此比较適合防守。

当然,前提是,要有足够的兵力才行。

……

借著火光,林阳看到大屋的入口处有几名民兵肩並著肩,盾牌挨著盾牌,紧张的与一群嘰喳喊叫的哥布林对峙著。

哥布林的数量,是前者的几倍。

在数量优势下,这些矮小的,棕绿色的,有著巨大鹰鉤鼻,毛髮稀疏,味道恶臭的小怪物吱吱哇哇的乱叫。说著谁也听不懂的地精语。

叫喊的同时,哥布林挥舞著粗糙的石矛、短刀与匕首,在昏暗的火光中四处乱窜,疯狂的向村镇民兵挑衅。有时也投掷几枚石子或者匕首,充分表现了什么叫做仗势欺人。

更糟糕的是,民兵们看上去摇摇欲坠。

这不怪他们胆小。

夜间突袭,昏暗环境,还有哥布林四处跑来跑去的行动,让他们误判了敌人的数量。好像袭击者的数量,比他们多了十倍。

哪怕是职业冒险者,面对十倍的哥布林也要大惊失色,更不用说这些业余的民兵了。

如果不是作为队长的老汉森扯著大嗓门鼓舞大家的话,他们已经崩溃了。

“不能后退,不要害怕,想一想你们的家人,想一想你们的亲人!我们要拼到底!”

老汉森睁大双眼,挥舞著长剑,大声叫喊著,如果不是喊叫之后,他发出了一串难以抑制的咳嗽,那么民兵们肯定会更受鼓舞吧。

他年轻时也是一把好手。是战士职业的冒险者,还在佣兵团和领主的军队混过,直到他的左肺中了一箭。

在牧师的治疗下,汉森活了下来,但他的左肺伤势太过严重。据说只有非常高级的神术才能治癒。这对一般冒险者来说,是不可能承受的负担。

前途尽毁,心灰意冷的他,结束了冒险生活,返回了家乡,掛一个民兵队长的头衔,过起了退休生活。

平时指点一下村里的年轻小伙,稍微喝点儿酒,回忆一下当年的崢嶸岁月。本以为后半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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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情况不同了,一支哥布林的匪盗团伙,对他心爱的家乡发起了夜袭。

火焰,杀戮,惨叫,这一切勾起了老汉森的血色回忆。

“今天,就是我的死期了,我將为了我的家乡而死。”

老汉森默默的对自己说,想要从言语中汲取力气:“我死前一定要带走十只哥布林!不,应该再多一些!”

他咬著牙,弯著腰,用一面更大的盾牌挡住身体的大部分,偶尔会十分灵巧的挪动盾牌,將投向自己,或者其他民兵的石子挡下。

哥布林投掷的石子的杀伤力十分一般,几乎不可能打死人。

不过些许疼痛,乃至头破血流,仍可能影响民兵们的士气。老汉森对此心知肚明。

用不了多久,哥布林就会失去耐心,发起衝锋。在那之前,他必须维持民兵们的士气不墮。

……

確认一切的林阳,没有贸然发起衝锋。

“老汉森还能维持一会儿,不过,会有更多民兵和我一样过来帮忙吗?”

石溪村的在册民兵,应有二十三人之多。然而林阳看到堵在大门口的,只有七个。

其他人都死了么?还是和他一样,躲在一侧等待时机?或者更糟糕的,他们都是些胆小鬼,早就逃跑了,或者躲在自己的屋子里瑟瑟发抖,不敢出来?

他心想:“不管怎样,不能指望太多。关键是想办法弄清楚敌人的数量,还有提升士气。

如果我是精灵,有夜视能力或者会魔法的话就好了。

不过没关係,魔法不行就上物理。”

要是换在觉醒记忆前,林阳或许会不管不顾的发起衝锋,不过现在,他有更好的办法。

他小心挪动脚步,向著宴会厅一侧不远的茅草棚走过去。

那是村长家的牲口棚,也是临近大屋的唯一一处易燃点。

老汉森总想把它拆了,然而每次提起这个,村长杜克总会一边装傻,一边打哈哈。

作为村里最有钱的老傢伙,杜克在那里养了两头驴,两头牛还有一匹老马。这占他的家產的一半。不离近一点,他可不放心。

他最爱做的,就是拿这些牲口忽悠村里的年轻人给他打白工:

“我女儿出嫁的时候,我就把家產的一半拿出来给她当嫁妆!”

每当他这么说,给他打白工的傻小子,干活都乾的更卖力。

看著卖力干活的傻小子,杜克就会笑得合不拢嘴,盘算著今年年底,能不能再养一口大肥猪。

现在,傻小子也不用干活了,老村长也不用盘算养猪的事儿了。他家女儿也不用愁嫁妆了。

因为牲口都死光了。

牛也好,马也好,尸体上满是粗糙武器造成的伤势,血流了一地,散发著难闻的腥臭味。

林阳:“毫无意义。”

按照正常人的想法,牲口就算不拉回去干活,也该当成重要的战利品,拉回去吃掉。而不是毫无意义的杀死。

哥布林就是这样一种疯狂的,墮落的,不可理喻的怪物。

面对这样的怪物,除了战斗,別无他法。

林阳一边这么想,一边默默的计算了一下风向,光源,角度,还有其他要素。確认自己的计划没有问题,就掏出隨身携带的燧石,擦出火花,將牲口棚点燃。

火焰迅速蔓延开来,火光將黑夜照亮,也让宴会厅一翼的战场状况为人所知。

感觉到身后的气氛不对劲,哥布林们嘰喳的喊叫著转过身,惊讶的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竟燃起了火。

火光让哥布林们吃惊害怕,更重要的是暴漏了它们的数量——二十只,或者更多一点,但绝对不超过三十只!

“他们的人数不多!”

和林阳预料的一样,老汉森抓住了这个机会,大喊起来:

“看吧,不用害怕,只有十几只哥布林而已,我们团结起来,就能將它们打退!”

就像呼应他的话语一样,一支利箭透过黑夜,命中了一只哥布林的眼眶。老汉森顺势吶喊著:“我们的援军也到了,保持阵型,消灭他们,保护村庄!”

老汉森吶喊著,声音洪亮,仿佛回到了年轻时一样。他走在队列的最前方,眼神闪烁著杀戮的欲望。

比他更快的是林阳。

哥布林被火焰吸引之前,他已经再一次迂迴到了战场另一侧。

在哥布林转头观察火光时,他才抿著嘴唇快步向前,第一个投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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