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他化自在:藏尸 综美英: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真幸运!”
丽芙见这里没人便大著胆子走了进来,哼著小曲来到藏尸柜前,手指在一个个金属握把上划过,最后凭感觉停了下来。
“要选哪个呢?好,就决定是你的了!皮卡——唉?我不可想要一个老太太的人格。”
丽芙在吃完脑子后就会获得对方的人格特质,也会临时掌握对方的某些技能,偶尔还会闪回对方的某些记忆。
这其实挺困扰她的,记忆倒无所谓,多一项技能也挺不错,可是人格特质覆盖让她苦不堪言。
她在吃脑子前又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而有些人的人格实在是让她难以接受。
之前就吃过一个游泳教练的脑子,结果吃了后她才发现对方居然是一个狂热的裸奔爱好者,定期都会半夜里跑出去裸奔。
这就要了她的命了,脑海中充斥著只想脱光了上街全力奔跑,让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享受风和阳光的衝动。
最后她请了三天假,把自己锁死在房间里,反正在家里的话裸不裸也无所谓了,就算被合租的好姐妹当成神经错乱也比去街上撒欢来的强。
自此之后,她挑脑子就比较谨慎了,老太太的不要,天知道她这漫长的一辈子养成了多少奇奇怪怪的爱好。
下一个,是小男孩,丽芙遗憾地放弃了。
倒不是有什么丽某人不吃老幼的原则,仅仅是小朋友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没成型,人格普遍单纯幼稚,丽芙可不想被这样的人格拖累。
下一个,年轻姑娘,丽芙有点动心,但依旧还是关上了柜子。
“唉,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大部分的女孩都越来越碧池,我可不想当个碧池。”
再下一个,当里面尸体的脸暴露到灯光下时,丽芙愣了一瞬。
“哇哦,帅哥!不,这应该叫美人!”
她伸出舌头舔了一圈嘴唇,这具尸体不管是审美还是其他审美都很符合她的標准:“那就选你了,美人。”
转身拿上切割锯,对准尸体的头部就要按下时,一把冰冷的银刃从身后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我还以为是验尸官,没想到居然是个殭尸,现在的殭尸都喜欢来这种地方吃自助餐了吗?”
与此同时,酒店里的罗森突然想到了什么,看著窗外的风景自语:“忘记跟她说了要当心猎魔人,布鲁克斯先生好像就在洛杉磯活动……唔,应该不要紧,布鲁克斯先生或许正在哪里狩猎吸血鬼,怎么可能去停尸房?难不成家里养了狼人?呵呵……”
“呵呵呵……”丽芙笑得很苦涩,“我觉得我们有些误会,我跟你想像中的殭尸是有区別的,你听我狡辩……不,是解释。”
刀锋其实也在犹豫,一个明显智力完善的殭尸,这也太罕见了,而且还专门来偷死人脑子,这么挑食的吗?
最尷尬的是,刀锋手头上並没有带可以杀死殭尸的东西。
正常来说想要杀死一个殭尸,你需要把殭尸用桃木桩或银桩钉死在棺材里,然后打爆殭尸的脑子,撒上盐倒上油,一把火烧了。
但现在很尷尬,刀锋出来的很急,他没有带任何能对付殭尸的工具,手里的银质武器对殭尸根本没多少威慑力。
“你只要一颗脑子?”
丽芙老实巴交的点头:“嗯,我只要一颗脑子,我从不袭击人的,其实我是纽约的法医。”
“法医?”
刀锋愕然,隨即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看向丽芙的眼神也不一样了:“法医还真適合你。”
刀锋收回了剑,既然干不掉对方,而且这个殭尸看上去也不是那种邪恶的异类,那么不如放她一马,今天大家各取所需,你拿脑子,我要心臟,双贏。
丽芙比划了一下手里的切割锯:“那我要开始咯?”
“快点,弄完后我还要他的心臟。”
“ok,我可是老手,很快就能搞定。”
就在丽芙將要下锯那一瞬——
砰!
停尸间的大门被人用力踹开,一头愤怒的巨汉在黑暗的走廊中亮起了他嗜血的红眸。
“你们想对迪恩做什么……该死的怪物,给我离他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