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我这一世的追求 我在大唐当国师
“买了喜欢的东西,你就想要更多喜欢的东西,对吧?”
金莲点头。
“等到什么都不缺了,你就想要別人没有的东西,对吧?”
金莲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大概是的。剪刀就我和童伯母有,別人没有,所以人人想要,而她俩嘚瑟得很。说白了,再有钱不也是追求这种感觉吗?
“我有,別人没有的东西,这便是了。”王汉把那只唯一留下的天目盏给金莲看,“所以为什么还要卖出去呢?徒然招惹麻烦。”
“对,这是要留下做传家宝!”金莲恍然大悟。
王汉无语,那也不至於吧。
王汉耐心道:“我们现在虽然有点儿钱了,但是跟那些达官贵人自是没法比。若是公开来卖,只怕立刻被人抢了去,还要被逼问秘方,说不定便把我抓了去,天天做这些东西。”
金莲嚇了一跳,小脸雪白,顿时也不觉得手里的盘子好了。
“等到咱们家里也成了真正的富贵人家,有能力守得住家业,那时再把这样的瓷器做出来,拿出去卖。自然,也要按品质分出几等,不能一下子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王汉举著天目盏道,“最好的东西,只有咱们家有,便是天王老子都没有!这便是我在这一世活著的追求。”
金莲的小脸都嚇得没了血色,但是很快又兴奋到涨红,没错,我家的盘子,便是圣人都没有!可是她立刻又心疼起来:“这样的好东西,咱们却要送给李家大伯,是不是……”
这些盘子每一只都少说值得几十贯!金莲听童氏说过,在那些达官贵人家里,一个名贵的瓷器,价值上百贯也是常事,甚至值得一匹好马。
王汉道:“也要適当露出去一点点。不然你虽然有好东西,但是別人也不知道,只能偷偷在家看,岂不是锦衣夜行,难受得很?”
金莲连连点头,没错没错,是这个道理!就像剪刀,如果自己不能拿出去显摆,就憋得浑身难受啊。
“所以这天目盏,不给別人,咱家自己有就可以。这些盘子碗,送给李大哥家里,帮他撑撑门面。等到他们显摆够了,我们再慢慢做一些来卖,只卖给肯出高价的人。”
物以稀为贵,若是一下子烂大街,不光会把自己累得半死,还会得罪人。
金莲似懂非懂,但是王汉怎么说,她就怎么做。能从王汉手里抢下几只盘子碗,她就很满意了。她把它们用篮子装好,像做贼一样偷偷拿回家里。
王汉看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哭笑不得。但从金莲的样子,他就能知道,李家大伯见到了这些盘子碗,也一定会很喜欢。
能拿出来卖的东西,那么多穿越小说早有定论,手搓蜂窝煤就是最佳的发財致富道路,铸铁炉都属於奢侈品。由於季节所限,毛衣要到明年才能大量生產。虽然自己会把粗盐提纯,但是能买得起上等盐的有钱人太少了,会惹到的盐商却是太危险了。
如果裴十二没有生他的气,他原本是考虑跟裴家合作的。现在只能把那些粗盐给搞乾净,自己家里吃了。
终於,在八月的最后一天,王汉一家吃上了羊。
这一天有金灿灿的树叶从枝头飞落,枫叶如火,溪水如歌。王汉停车座爱,车是牛车,林是枫林。
王汉一家带著大黑狗来福,坐著牛车来到风景优美、空无一人的小河边。
重点是空无一人!今天谁来抢肉都不好使!
他们从牛背上卸下草蓆、小几和长条形的烧烤炉,一边用木籤串肉,一边生火烧炭。
王晋馋得不行,跟大黑狗一起在炉边蹲著,流著口水帮忙打下手。阿兄说要一块肥肉一块瘦肉,这样串起来……
炭烧好了,王汉把扇子一扇,高声吆喝起来:“哎,吐鲁番的羊肉串了哎!又香又好吃的羊肉串了哎!”舌头一嘟嚕一嘟嚕的,学得特別像。
金莲和王晋的眼睛里都是疑惑,除了不时抽疯以外,郎君这舌头是不是也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嘟嚕嘟嚕的,一点儿都不正常。
“这吐鲁番是西域的一个地方,像这样串起来烤的这种吃法,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王汉把肉串放在炉子上排成一排,撒盐,豪横地撒盐。
金莲和王晋都觉得他过於豪横,有点儿心疼。这是在吃盐吗?这是在吃钱!
这可是雪白的池盐呀!还有那洒在上面的香料是什么?以前从没见过。
“你俩管多少钱呢,等会儿就说好不好吃吧!”王汉轻嗤,你们俩就不能欣赏一下,我行云流水的烤串手法?
其实把粗盐提纯,对王汉来说是很简单的,但现在他没工夫折腾,先凑合用裴十二送给他的乳盐吧。
“汪!”大黑狗在一边不干了。
王汉给狗也来了一串不放盐的。
大黑狗流著口水叼走了,然后叫了一声,又呜呜叫了好几声,用前爪捧著签子可劲儿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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