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窘境 大英文豪1832
微弱的光芒沿著门缝照入了屋子里面,在里面留下来一团不怎么明亮的地域。
“是谁?!”
漆黑的屋子里面忽然响起了一个警惕的声音。
“是我,博蒙特先生。”乔治小心地关上门,把那根木棍抵回了门上。
“你应该早点回来。”那个叫做博蒙特的男人含糊说道,“把门锁好。外面的小偷比我们房间里面的跳蚤都要多。”
黑暗中响起了一阵床板发出的嘎吱声。
熟悉的臭味中,乔治沿著墙,一点点地向自己的床铺摸去。
这屋子里面除了他之外,还有三人。
其中就是刚才说话的博蒙特先生。
据这位博蒙特先生自己说,他的祖父是法国的贵族,在法国大革命时从法国逃难到了英国,后来在英国扎下了根,就没有回去,不到一代人便花光了家族剩下的那点財產,成为了英国底层平民。
博蒙特一直想要恢復贵族身份,给两院的某些议员寄了不少信,可惜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明材料,也就没有人搭理他。
但他一直以贵族自居,靠一嘴还算流利的法语为生,在这贫民窟还要维持那一点贵族风范,是个虚荣、尖酸的人物。
剩下的两人都是没有固定工作的底层劳动者,说话带北方口音,显然是流入伦敦的打工人。
这地方虽然乱,但是对於屋子里面的三人乔治还算放心,否则他也不会住在这里。
在这条件下,深夜是没有洗漱的条件的。
对这狭窄的屋子非常熟悉的乔治顺利地摸到了自己的床铺前。
抖了抖自己发潮的旧被子,他把衣服脱下,盖在被子上,就著衬衫与裤子,直接躺进了寒冷的被窝里面。
夜里十分寒冷,穿著衣服睡会舒適一点,否则他会被冻得一夜睡不著。
在床板的扭动的“嘎吱嘎吱”声中,乔治调整好了睡姿。
这环境与布尔沃家里的条件相比太过惨烈,让乔治又想起了布尔沃家里温暖的壁炉和香喷喷的牛舌。
明天就去稿酬,儘快换个住处……
这环境太骯脏,简直就是各种细菌和病毒的温床,在这里待久了肯定活不长。
脑子里闪过原身的某些记忆,乔治在心中幽幽地嘆了口气。
要是能有一点办法,原身也不会住到这种不体面的地方。
这地方对身体的残害倒是其次,对一个“体面”的学生的尊严的伤害倒是更大的。
就像《外套》所体现的,这个时代的英国社会的心理和行为模式,根植於强烈的阶级焦虑和体面观念。
住贫民窟地下室,尤其是查尔顿街这这种多人共享、潮湿拥挤的地方,会被视为从中產阶级“墮落”到工人阶级或更底层的標誌。
威尔逊的出生算是城市中等阶级,从小被灌输的观念是努力向上流动,这种流动的標誌之一就是居住的地方越来越“体面”。
寄宿公寓或独立小房间是他们这种人物的居住標准。
而地下室则关联犯罪、疾病、道德败坏。
公开这种住处等於承认家庭破產和个人失败,会被视为“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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