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九十年代的小混混6 快穿之炮灰想活着
在云清眼中,方明艷才17岁,过了年才18,不上学干吗?京市的教育和別的地方不一样,只要努努力,就能考一个差不多的大学,將来还能给自己做个帮手。
他不想她过早的成为家庭主妇,每天围著丈夫孩子转,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她就会失去自我,变得患得患失。
她也该有自己的事业,哪怕是一份微不足道的工作,至少她是独立的女性,而不是附属品。
这段时间,方明艷在张婶子的辅导下,进步很快,渐渐的找到了学习的乐趣。
云清靠著“钞能力”给张婶子办了暂住证,身份也过了明路,对外的说法是老家的亲戚,来照顾孩子的。
一切安排妥当后,这天晚上,云清跟方明艷摊牌,打算趁著年前北上。
“明艷,我想出去一趟,倒卖一些东西挣点钱,咱们明年要盖房子,还要养孩子,手里没钱可不行。
家里有张婶子照顾你,我也放心,过年之前肯定回来。”
方明艷一听,大颗大颗的泪珠就落了下来,紧紧的搂著云清的腰,怀孕的人就是比较敏感,特別爱哭。
“云清,我知道不该拦著你,可我就是担心,怕你有危险。”
云清笑了,拍著她的背说道:“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有多大本事你还不知道吗?我也不是一个人去,还有同伴呢。
我说过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等孩子出生了,要花很多钱的,你要上学就不能餵奶,光是奶粉钱就不是个小数。”
方明艷瓮声瓮气的问道:“那你什么时候走?”
“就这两天,准备点东西就走,我不在家你哪也別去,就在院子里好好养胎。
需要什么就让张婶子去买,咱们这里是城中村,乱的很,除了张婶子,谁的话也別听。”
云清细细的交代著家里的事,方明艷仔细的听著,即便再有不舍,她也明白,自家男人是去干大事的,不能拦著。
两天后,云清收拾了一个大包,买了去毛熊的车票,准备启程。
临行前,还特意把绿霄种在花缸里,放在客厅,让它看家。
在方明艷依依不捨的眼神中,离开了家。
从京市到毛熊,列车要走一个星期的时间,云清只背了一个背包,里面放了一些吃的,跟其他倒爷的大包小包比,可以说轻车简从。
他的空间里什么都有,尤其是羽绒服这些,很多都是在末世囤的,样式新颖不说,量也多,趁著这次机会都卖出去。
还有空间里的吃食,光是蔬菜水果都能堆成山了,米麵粮油更是不在话下。
这个时期,只要是吃的穿的用的,在毛熊那都能换到钱,前提是你能安全的带过去,再把钱安全的带回来。
列车在国內段还是比较安全的,等出了二连浩特,那就是掠劫者的天堂,这个时候就需要抱团取暖,单打独斗是要吃大亏的。
云清在车上喜欢听同行的人说话,分析著他们话里的意思,就当是涨经验了,其中有一伙人他特別注意。
这伙人应该是有组织的,他们主要用轻工业品换钢材和军备,然后卖到国內,以货易货。
对这个时期的倒爷,云清也了解过一些,但写出来的文字和实际行动是有本质区別的。
於是云清在他们身上留下一抹神识,他就是单纯的想知道这些人的销路,要知道钢材和军备可不是能轻易带回来的,就是带回来你找不到销路,也没用。
这一路上云清都支棱著耳朵听著,他就一个人,没有同伴,也不爱说话,只是听著。
当列车出了国境后,车厢里明显安静很多,倒爷们也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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