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混教会吧 猎魔人忙不过来了
明明是阳光明媚的大晴天,可走在街头的林锐却觉著视野阴鬱。这片街区的主要居民是黑人和拉丁裔,犯罪率在全美都数一数二。
一个帅气乾净的亚裔青年出现在一群乱糟糟的癮君子中间,实在过於违和,很自然的吸引一道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林锐將自己的衣领竖起来,遮住自己的容貌,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拎著行李箱快速前进。
在走过半条街后,他停在一间不起眼的小教堂前,毫不犹豫的推门而入。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新教教堂,要不是屋顶上的十字架,外人会以为就是路边小屋子。
新教好,不怎么讲规矩,认为谁都会犯错,信徒直接跟神沟通,祈祷就可以被原谅,且神职人员可以结婚生育。
新教的教堂布置也超简单,就是几排长椅,上头一个讲台,中间有个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林锐闯进来时,教堂內正在做礼拜,有个六十好几的老牧师在台上,领著台下七八个老头老太在祈祷。
没有唱诗班,没有华丽的雕塑和画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就是个很朴素的聚会场所。
祈祷被打断,讲台上的老牧师有种见怪不怪的从容。
看到有个年轻小伙『惊慌失措』的跑进来,他一点也不惊讶,反而面露笑容,指了指台下的座椅,说道:“隨便坐,孩子,隨便坐!”
林锐来的路上,身后已经被不少癮君子跟著,进了教堂就犹如进了庇护所。
见到老牧师那张熟悉的脸,他心情才平静些,拖著行李箱,找个地方坐下。
参加祈祷的信徒只是回头看了看,对『狼狈不堪』的陌生年轻人也是友好的笑笑,並没其他举动。
埃森.博格,第四十街区的『圣徒』。
林锐在纽约廝混多年,也算识人无数。这其中过半都是人渣,其余的也各有各的毛病。
要说有没有纯粹的好人,教堂讲台上那个貌不惊人的平常老头算是一个。
由於『慈善』是门生意,教会为了维持存在,筹款是第一要务,也是讲地盘和信眾的。
大部分教会人员都是属『貔貅』的,只进不出,整天琢磨怎么去富人区募集善款。
埃森.博格则是个反例,老牧师主动跑到四十街区的破教堂来的,试图感化和救助居住在此地的『迷途羔羊』。
如果对方仅仅是个老好人,林锐也不会冒著巨大风险来这犯罪横行,穷困潦倒的破地方。
可如果老牧师能在第四十街区站稳脚跟,还能不断想方设法的募集到善款,连续二三十年给街头髮放救济,直到死的一刻.....
那情况就不同了。
林锐在最困顿的时候,受过老牧师的资助,干了四五年的慈善义工,还在其死后安排过丧事。
他一直有个疑问,老牧师生活简朴,所处的街区又穷又乱,是从哪里弄来持续不断的善款,流水般花销出去。
每年的『慈善救助』要花掉十几万美元,可不是小钱。
直到葬礼举办的那天,一辆又一辆的豪华轿车载著各种权贵来出现在墓地,这个疑问才解开——老牧师曾经是上流社会的一员。
不但他是,他家人也是,他朋友同样是。他是从上流社会跑出来的另类,並不是什么底层冒出来的奇葩。
仅仅因为操办了老牧师的葬礼,林锐收穫的人脉就超过他半辈子奋斗。参加葬礼的有钱人只是手指缝里漏一点,就让他实现阶层跃升。
奈何,不等安享幸福的下半辈子,他就重生了。
一切从零开始。
祈祷持续了半小时,老牧师讲了讲圣经,搞了搞布道,最后大家分点饼乾当圣餐,信徒们才一一散去。
所有事毕,老牧师走到林锐面前,和蔼笑道:“孩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林锐訥訥嘴,故作笨拙的自我介绍了一番,“我叫里昂,从z国来留学的,刚下飞机。
但因为一些糟糕的情况,我跟中介闹翻了,坐地铁也迷失了方向,无意间进入这片街区。
这片街区的状况有点不太对,跟我想像的纽约完全不一样。我试图寻找帮助,但街上的人却想抢劫我。
我看到路边有个十字架,所以闯了进来。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故事讲得很简单,但老牧师越听越开心——这不就是一个迷途羔羊在无意间蒙受主的感召么!
林锐没有纹身,皮肤白净,衣著整洁,没有黑歷史,受过良好教育,谈吐清晰,举止有礼貌。
虽说这孩子来自z国,但这世上,任何良家子都是受欢迎的——不出手帮林锐,老牧师半夜睡觉都会內疚。
十五点的魅力更是发挥奇效。
查验过林锐的护照和机票,老牧师没多想就安排道:“孩子,你可以先在我这里住下,我帮你找一所学校就读。”
林锐点点头,表示同意。
他脑海立刻响起提示音:“猎魔人,你在混沌之地找到一处邪恶匯聚的魔巢,又在魔巢当中发现一处仅存的净土。
你打算在被邪恶环视的避难所落脚,证明你勇气可嘉,但必须做好时刻与邪恶对抗的准备。
现在,任务系统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