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马鹿 渔猎八四:从迎娶下乡大小姐开始
董良杰绕著这只马鹿转了一圈,最后踹了它一脚,这东西比梅花鹿的攻击性强太多了。若是梅花鹿,或者是其他一些动物,看见生人闯入,第一反应就是跑。而马鹿身体特別强悍,像董良杰打中的这只马鹿,如果站著,足足一米五六那么高,而体重也最低超过五百斤。
这就是一个长著鹿角的牛犊子啊。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这马鹿也是一样。
董良杰伸出手试了试,饶是身体强壮,这头鹿也不是他能扛得动的。但是这荒郊野岭的也根本找不到帮手,把它放到这里再回去叫人的话,董良杰自己又不太放心,这山里可是有狼群的,马鹿这血腥味传出去,等自己再回来,估摸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为今之计,只能硬拖回去。
董良杰把那把枪放在麻袋里边,隨后又拿出柴刀把鹿角从根上砍了装在了麻袋。
“哎,可惜了,来早了。这鹿刚要脱角,让我给碰上了。”董良杰摇了摇头无奈的自言自语。
这只鹿的鹿角全是早就硬化了的鹿角,只有一小节靠近脑袋的部分是硬鹿茸,董良杰小心的割下来。要知道,鹿角不值钱的。虽然这头马鹿的鹿角特別大,但是能卖个三十二十的,就不错了。
而那一小段鹿茸,聊胜於无,二两都没有。
不过董良杰也不挑剔,二十三十,也是一笔收成。装好鹿角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一小截鹿茸也用布包好,放进口袋,隨后用绳子把马鹿的两条前腿和脑袋捆在一起,后腿和尾巴捆在一起,隨后用绳子把马鹿一点点的往平台子底下放。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马鹿弄到了下边。
到了下边就省力气多了,把马鹿横著一放,拖著后腿就走,马鹿的毛很滑,路上又都是雪,倒也不是特別费力气。
不过山路很远,而且老庙沟到处都是坎,拖著这么一个五六百斤的玩意出山,真的是特別累。
而且路上时不时的碰著几只野狗和零星的狼虎视眈眈,董良杰是一刻也不敢停留。
要是引来狼群,那自己恐怕就算清空弹夹,也够呛能把这只马鹿弄回家了。
忙到下午两点多,才堪堪走出老庙沟。董良杰总算鬆了口气,外边虽然还有十几里的山路,但是危险係数小太多了。他坐著喘了口气,浑身都已经湿透了。
休息了二十来分钟,董良杰才缓过来劲,不过浑身骨头都有点散架的样子,他拿出来柴刀,先把马鹿脑袋中枪的子弹给取出来扔掉,隨后顺著马鹿身上枪眼冒出来的血,喝了两口。
隨后又用柴刀砍了两个树枝,找了段粗细合適的,又把枪眼给堵上了。
这鹿血怪值钱的,可不能浪费了。
而隨著两口鹿血下肚,顿时整个人就热起来了。而且不是普通的热,是那种燥热。
好在天气比较冷……若不然那股子燥热董良杰根本承受不住。
“这玩意真大补啊……我还是太年轻了,不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