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野雷子 渔猎八四:从迎娶下乡大小姐开始
任秀秀也常年住在山里,自然也知道野雷子,那东西跑的很快,而且爱偷吃家里养的东西:“去年的时候,我父亲还在山里捡了两头小鹿。母鹿被別的东西吃了……就只有酒瓶那么高,很可爱的两只小梅花鹿。”
任秀秀比划著名,隨后嘆了口气:“豆丁和豆芽都很喜欢那两个小傢伙,长得好看,每天圈在院子里玩,小鹿特別难养,我妈妈天天煮米汤餵它们,豆丁和豆芽睡觉的时候,也把小鹿抱到炕上,结果后来有一天我和我妈妈上山採药没注意,大白天窜进来几只野雷子,把两个鹿都给咬死了。”
董良杰嘆了口气,那小梅花鹿特別难养活,母鹿的乳汁极为关键,没有了母鹿的话,能养活三四个月,应该有凳子腿那么高了,若是养大了,以后便可以卖鹿茸了。
实在有些可惜。
“山里就这样,养点鸡鸭鹅狗什么的,到头来都成了山里动物的口粮了。二嫂家今年丟了十几只鸡了,在家看著也没什么用,黄鼠狼比鸡还多。”
两个人说著话,继续往前走。那半只被野雷子祸害的兔子,就不要了。
董良杰想著,以后若是养两条大一些的狗子,跟著自己来抓那些兔子野雷子什么的就好了,不过附近並没有那种合適的猎犬,基本都是家里的土狗,个头太小,不够凶悍,而且有点过分聪明,有危险的时候,比人跑的还快……
两个人正走著,突然前边的灌木丛里蹭的一下,窜了一下身影,但是隨后那道身影又被?了回去。
董良杰把任秀秀拉到身后,自己掏出来柴刀,躡手躡脚的朝著那边走了过去。
刚刚那个动静指定不是兔子闹出来的,铁定比兔子大很多。
待走到近处一看,一只豹纹狗腿猫头老虎尾巴的傢伙,对著董良杰呲著牙就扑了上来。
只不过下一秒,它便再一次被?了回去。
“豹猫。”董良杰惊讶的说道:“这傢伙腿缠上兔子套了,不过它把兔子套那头弄折了跑了,但是又被这些树枝给缠上了。”
豹猫就是野雷子,只不过这东西由於血缘的远近关係,会长得不太一样。有的长得更像猫,有的长得更像豹子。
眼前的这只野雷子,就长得更像豹子了。相对而已,它的皮子也就更值钱了。
其实,董良杰吃过无数的野味。但是野味一般都极为难吃,那股子腥膻味根本去除不了,这完全不像某些书籍里形容的,野味多么多么好吃。像后世家养的猪牛羊,多数都是已经搧了的,也就是阉割过的,所以不存在太多那股子味道。当然了,吃腻了家养的,改善一下口味,吃点野味也是好的。
只不过像野雷子这种东西,真心是没人吃。它的肉极为难吃,就算是在这个家家户户吃不上肉的时代,也没有人吃。
任秀秀也上前看了一下,那只豹猫约摸有半米长,十几斤的样子,后腿上有一个兔子套缠在灌木上,那只豹猫的后腿下边皮肉都已经弄没了,只剩下骨头,附近都是血跡,但是兔子套仍旧套在它的骨头上,让它挣脱不了。
正看著的时候,那只豹猫又突然跳起来,想著攻击任秀秀。
董良杰手疾眼快,一柴刀下去,豹猫挣扎了几下,便不动弹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