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血(4千字) 无神赐职的我只能亲自登台
密闭空间中,一道白光缓缓撕裂周围的黑暗。
“过来,该抽血了。”
白光中站著三道看不到正面的黑色人影,一人伸出一只手抓来,另外只手还握著一管针筒。
“不,不要!”
沈云绵猛地从床上醒来,惊魂未定看向这一片朦朧的奶白色空间,周围事物更胜梦中诡异。
几条灰线插在身下的大块泡过水的棉花上,尽头掛著抽象画,画中还有一个灰白色的疙瘩。
可她因噩梦颤动的情绪却越发的平静,类似眼前这种模糊的场景,每次睡醒都会见到一次。
双手的手背有点痒痒的,像什么刺透了皮肤。
只能小心翼翼的摸索著眼镜。
途中想起,自己是见到別人流鼻血晕倒了,所以现在躺著这片奶白色的空间应该是在医务室。
醒来时消毒水的气味就先於视觉涌进鼻腔——那是酒精和某种药膏混合的、带著凉意的味道。
好丟脸啊!
沈云绵懊恼地咬了咬嘴唇。
不能怪她的呀,【墨客】这类职业本来就是以体內鲜血为媒介画图、写字战斗的,先前地铁上抓贼就已经失去了部分血液,跟著秦修御乱跑又消耗了体力,只能再消耗一些血画了只飞行类妖兽坐著赶到学校,整个人早已经虚弱。
从小的经歷又让她对血產生莫名的恐惧。
虚弱加刺激,才晕了过去。
就在这时,前方缓缓浮现一道黑影。
沈云绵下意识往后缩了缩身体。
双手的伤口也隨之牵扯,疼得她闷哼一声。
“正输血呢,別乱动。”
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沈云绵抬起头,一只手將某个黑乎乎的东西递了过来,是她的眼镜。
双手无法动弹,对方帮助她將眼镜给戴上,视野顿时变得清晰许多,模糊的东西回归熟悉。
模糊中的几条灰线是诊床的铁栏杆,大块泡过水的棉花是床单白的发闷,抽象画是视力表。
帮助她戴上眼镜的人是秦修御。
“谢了。”
沈云绵轻声。
“你要谢我的还多著呢~”
秦修御挑了挑眉,调侃完后,指了指与她两只手背以输液管相连掛在半空的血袋和药液瓶。
“是你的血吗?”
沈云绵一怔,才问道。
秦修御点头承认,还不忘提议道:“居然现在我们身体內都流淌了同样的血液,那你就叫我爹吧!”
沈云绵一阵错愕,看著秦修御一张俊朗阳光的帅脸,却掛上了坏笑,有一种想揍他的衝动。
家主布置的任务还在呢,所以硬生生忍住了。
心理催眠自己:他对我有恩,叫他爹不亏……
天人交战了许久后,脸庞染上了几抹红晕。
“你能靠近点吗?我担心隔墙有耳。”
沈云绵低声,此刻心跳如雷。
“好嘞!”
秦修御大咧咧的挪过去。
两人距离只剩不足一厘米。
沈云绵屏息凝神,感受著秦修御身体散发的温度,在他耳边缓缓张开了粉唇白齿,然后猛的一咬!
秦修御身体瞬间后仰,躲开了这次咬击。
沈云绵难以相信的瞪著他:“居然躲开了?!”
没有练过武道,她的身体素质跟普通人差不多一样也知道,但自己可是偷袭誒,对方还能反应?
“我早就防了你这一手,呃一咬。”
秦修御坐在一旁的凳子上,戏謔的笑道。
这傢伙可是个別人不听道理,就会给人一拳的狠角色,自己怎么可能会不留一个心眼呢?
“有什么好骄傲的?“沈云绵瞪圆了双目,怒道。
“行,那就不说这个了,让我夸夸你,行了吧?”
“你破防的模样,真让人赏心悦目。”
秦修御毫不吝嗇讚美道。
“你……!”
沈云绵气得直翻白眼。
家主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傢伙?简直气死个人!
不行,我得看漫画缓缓。
沈云绵想著在床边摸了个空,才反应过来,漫画被人扔在地面上,现在应该还在教室里吧?
它已经脏了吧,我真是一个无能的主人。
现在左手输血、右手输药液的针管仿佛两条锁链,自己无法动弹,无法离去,去寻找回它。
当沈云绵心里自怨时,却看见秦修御从外套口袋抽出那本漫画,不过是已经被捲成了一筒。
可恶!
这个混蛋为了轻鬆,居然把你变成他的形状。
沈云绵恨得牙根痒痒。
“老师说,以防你再次暴走,叫我把这个还你。”
秦修御抓著漫画书放在她眼前,轻轻晃了晃。
记得,汤姆当年就是用这招测试了安全距离。
“还给我。”沈云绵冷声道。
“当然。”
秦修御也没过多为难,將漫画书递了过去。
沈云绵一把夺过,赶忙翻了几页,才放下心。
“你晕倒的时候我就想问你了。“秦修御又说道。
“什么?”
沈云绵愣了愣,抬眸看他。
秦修御眼神古怪至极,满脸认真的问:“你作为一个以血为墨施展能力的墨客,竟然会晕血?”
沈云绵脸颊微烫,两手紧紧捏著漫画书,有些不敢去看对方的表情,咬牙道:“不关你的事。”
秦修御笑了笑。
反正自己还没有多想知道,不过她的存在,好似一条溺水的鱼,离谱成分让人忍不住询问。
“小问题问完,到大问题了。”
秦修御一改刚才吊儿郎当的模样,正色道。
说著,从背后书包翻出一张纸,展示她面前。
沈云绵狐疑的瞥了一眼,跟著上面的字念:“桑城附中纪律处分表,三等学生沈云绵殴打同班三等同学,致流鼻血……暂定为留校察看处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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