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进步神速 族人们回家吧,我真不是哥杀
自己动手的功夫,呆呆已经將扑倒那只哥布林的喉咙彻底咬断。
亨利看向远处,那只刚刚被嚇瘫软的哥布林此刻已经丟盔弃甲,四肢並用化作一道绿影消失在密林深处。
亨利不屑一笑:“呆呆,追猎。”
呆呆吐出嘴里的碎骨头和鲜血,盯著离去的绿影,眼眸一缩,化作一道土黄色闪电飞离而去。
看著不灭狗狗飞速离去的背影,有些感慨:“狗的战斗能力比我都强。”
这里最大的区別就在於:自己需要考虑是否受伤,而呆呆完全不需要考虑。一只不考虑受伤的中型嗜血猛犬,杀伤力確实很强大。
十秒不到的功夫,脑海里就传来【经验值+2】的提醒。
从腰包里拿出毛巾,擦拭著狩猎刀上的鲜血,等待著大家匯合过来,脑海里则是想起自己两天前的战斗场景。
那时候,就是杀3只哥布林,自己都费老大劲了。现在,光是呆呆就能快速杀掉3只哥布林。而自己依赖偷袭,射击,剑术和利爪乌鸦,能杀有特殊哥布林的小队伍。
而且还是无伤速通。
飞一般的成长。
【战斗总结:共获得22点经验值】
“很赚。”
亨利看著狩猎刀上反射出来面容上的真诚笑容,非常满意。
塔克等人匯集过来。
塔克鼓掌,一脸敬佩:“非常完美的指挥能力,队长,可惜你是人类。如果你是半精灵或者精灵族,你会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德鲁伊或者自然祭祀。”
神乎其神的指挥能力,一个念头,一个眼神,一句话就快速形成有效战斗效果。本以为那只土狗只是队长兴趣使然,没想到拥有瞬间爆发能力,可以瞬息间咬断哥布林的喉咙。
这种瞬间爆发能力,可以用在哥布林身上,也能用在人的身上。除非是全甲战士,不然面对这种恐怖猛犬,最低也会被咬穿手臂,惨一点的就是喉咙被咬断。
最重要的是,它非常忠诚且高效,恐怕白银级冒险者在呆呆面前也討不著好。
其次就是那三只乌鸦,虽然伤害有限,但干扰和吸引火力做得非常到位,为队长创造了有利的战场环境。
最后的最后嘛……就是射术差了点。很明显,队长一开始並不是奔著脑袋射的,大概率是瞄准更容易射中的身体部位。
汉森咂舌:“队长,你是法师还是战士,怎么左右手剑术效果能一样呢?”
留给自己印象最深刻的,莫过於队长快速换手衝锋斩首那一招,然后看也不看结果,淡定的拿出毛巾擦拭刀刃,看著呆呆咬断哥布林喉咙后下令追杀。
精准,优雅,高效。
虽然是杀哥布林,但给人一种非常专业且冷静的魅力感。
亨利细细最后擦拭一遍,將狩猎刀归鞘,脸上的表情变回平静:“练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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