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跟著杨哥,有肉吃! 诸天,从八零赶山遇到熊招手开始
杨骏的到来,给伐区最大的改变就是伙食。
在这个年代,想吃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认识一个猎人。
山里的规矩,山才不独享。
猎人带著猎物下山的时候见到了人,总会分给人家一份。
如果想多分一点,那就跟著上山打下手。
帮忙剥皮,分解,搬运,肯定比那些什么都不乾的人分的多。
另外就是,有猎物的消息也可以跟猎人卖钱或者换肉吃。
这些都是杨骏这段时间在林场里跟人聊天的时候学到的。
给工人们分肉,杨骏也不是白分的。
他的地窨子从来不缺柴火烧,想洗澡了也可以搭车去林场的澡堂子,汽车更是隨便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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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想做饭了,打一声招呼,食堂就会给他留一份。
忙活一个小时,杨骏已经把野猪开膛破肚。
大卸八块后,七八个工人带著绳子和木槓子赶到了。
“杨哥,又打到了?”
“我就说嘛,跟著杨哥,肯定有肉吃!”
“带回去吧!”杨骏交待道:“小黄毛子让厨子做几个炒菜,劳母猪帮忙装车上,我拿去镇上卖了!”
“卖什么卖?!”一个小伙子告诉杨骏:“主任跟隔壁伐区的人联繫了,他们派人来收。”
“这么好?”杨骏问
“那是!现在是打素货的时候,野猪肉少,能吃著就不错了。”几个人把野猪扛在身上后,结伴下了山。
所谓的“素货”,就是兔子、野鸡这类没什么脂肪的东西。
而对应的“荤货”则是野猪、黑瞎子、鹿这些要在秋天贴秋膘的大货。
夏天打大货,太危险,而且皮毛和肉都卖不上价钱,所以很多猎人不愿意干,就只是打点野鸡兔子解解馋。
这么一来,整个夏季的猎物供应就出了问题,弄得所有人都缺肉吃。
杨骏不是专业的猎人,他是遇到了就打,没有遇到就钓鱼。
所以反而造成了“反季销售”。
东北的野猪属於毛子家的乌苏里野猪,成年的重量至少在400斤以上,最大的可以超过800斤。
夏天和冬天,重量往往相差一百斤以上,而且夏天植被茂密,林子里能见度低下,打猎风险性比冬天高的多。
加上蚊虫叮咬,从高处摔下来也没有厚厚的雪层做缓衝。
一边是相当於工人一两个月工资的利润差,一边是不知道提高了几倍的危险。
猎人愿意上山才怪了。
东北菜就是乱燉,猪肉燉粉条子,铁锅燉大鹅,小鸡燉蘑菇···
这么做一方面是东北苦寒,燉菜能够最大效率的食用食物。另一方面则是,处於公平的需要。燉成一锅,大马勺一舀,大伙儿都差不多,谁也別囉嗦。
那只小黄毛子被食堂做成了猪肉燉粉条子,然后给杨骏和几个干部做了个青椒炒肉。
然后,没了!
这年头,干部能搞的特殊也就是这么点儿。
饭后,隔壁33伐区的人来到了食堂。
那只老母猪上称一称有322斤,野猪肉比家猪肉柴,还骚,所以根本卖不了家养猪1块1毛的价,只能半价出售。
即便这样,这一只野猪也让杨骏得到了林场工人小半年的工资。
男人的基因里就带著渔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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