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生之带著兔女郎荒漠求生? 诸天,从八零赶山遇到熊招手开始
杨骏集中精神一想,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平面地图,就像打战略游戏一样的那种小地图。
然后,蓝色代表自己,紫色代表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一片绿色的图案代表绿洲。
从地图上看,所有人都是在绿洲周围等距离分布的一个圆形范围內。
而自己目前到绿洲的距离是七十公里!
“三天之內行走七十公里?一天要走24公里,如果算上绕路,那很可能要走30公里。”
正常的步行速度是每小时5公里,野外三公里,一天要走十个小时。
“这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两瓶82年的冰可乐是肯定不能满足需求的。
杨骏看了一眼旁边的兔小娘,“到底是兔子还是人呢?”
算了,我到底还是个人!检查了一下身上的物资:鄂伦春族的鹿皮长袍一件,腰间的革带上有自己做的火摺子、一皮兜弹弓用的的钢珠和泥弹、一个小鬼子的饭盒里面套著水壶、一把备用的野猪矛的矛头、一把鄂伦春猎刀和一个杂物包。杂物包里有鱼线、缝合线、各种针还有一个黑色的警用急救包。
而自己的靴子里也暗藏了一把折刀,皮袍子內侧还藏了一些东西。脖子上的项炼是一个可以拧下来的箭头和一个狗哨。
然后就是自己带来的野猪矛、斧头、两瓶82年的冰可乐还有一条窗帘了。
仅仅思索的这么一点时间,太阳就把杨骏身上的鹿皮袍子烤的发烫。
“走!”杨骏赶紧招呼兔小娘“咱们去阴凉处呆著。”
话音刚落,那条窗帘就被杨骏撕开,把其中的一半扔给了兔小娘。
“你穿的太少了,容易晒伤!”
“先用布裹著吧!”
“谢谢大人!”兔小娘接过窗帘布,看向杨骏的眼神变得更加亲切起来。
两人来到了那个三米多高,长度大约七八米的大石头下休息。这时候,杨骏注意到了兔女郎脚上的高跟鞋。
他让对方脱下鞋子,然后用斧头砍掉了高跟,然后用窗帘布撕了几根布条,给她把鞋子绑在了脚上。
西北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有个好处就是,不管夏天有多热,只要躲在阴影处不被太阳直晒,就会很凉快。
只不过,人喜欢凉快,很多动物也喜欢。
比如说,蛇!
“哚!”杨骏一长矛扎进了一只蛇的脑袋,看花色和条纹应该是阿拉善蝮。
手臂那么粗的蛇身在矛杆上缠绕,似乎想把不存在的敌人缠死。
杨骏一斧头砍掉了蛇头,然后熟练的开膛破肚扒皮。接著,从腰间的杂物包里那出急救用的镊子,从蛇肉中敏捷的取出了43条寄生虫,最长的一条有37厘米。
“大人?”兔小娘问道“我们要吃蛇么?”
“吃啊!”杨骏反问道“不吃,怎么赶路?”
后面的大石头被太阳晒得滚烫滚烫的,温度都可以煎鸡蛋了。
杨骏用猎刀把蛇切成了一毫米的薄片,然后铺在了滚烫的石头上。
刚放上去,蛇肉就被烫的冒出一股热气,然后肉片卷了起来。
然后再把另外一面在石头上一按,十几秒后,肉就熟了。
四斤重的蛇肉,足够让两人负担接下来一天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