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行走坐臥,都是学问 诸天,从八零赶山遇到熊招手开始
虽然在夜里赶路,但是因为走的是戈壁滩,即便是第一次骑马,眾人的速度还是不慢的。至少比他们走路要快了一半。
只不过,马到底是一种精贵的动物,长时间的行走,他是不如人类的。甚至不如骡子!
捻军当年就是靠著江淮地区的骡子的耐力和僧格林沁的蒙古马队玩儿运动战,最后活活的这位铁帽子王的手下给耗没了,然后在庄稼地里被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用锄头给杀死。
这对杨骏他们来说有点远了。
他们又不用跑个几百里地的来回机动,只需要跑七八十里而已。
“我说猛男哥?”见习指挥官胡彪在右侧队伍最前面问道“咱这方向没问题吧?”
“我没別的意思哈,我就是第一次在沙漠戈壁走夜道,所以有些好奇。”
杨骏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告诉他“我在西域生活了三十年,龟兹城所在的kc市,我去过好几次!”
“另外,第一阶段的任务,我比你早到至少四个小时。”
“只不过,我一直在沙丘上观察,这才让你抢了先!”
“啊?!”好几个人同时发出了惊呼。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有什么奇怪的么?”杨骏不以为意道“但凡你们记得动物世界的非洲內容,就会跟我做出一样的选择!”
“而我之所以比你早到,就是因为我选择了夜里走路!”
听到这个解释,所有人都不说话了。猛男哥现在的战绩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戈壁滩很大,比杨骏在后世看到的大得多。
现代的库车,城市以南是东西上百公里,南北三四十公里的绿洲,全都是现代化的乡镇村落和农场。兵团人几十年如一日对自然的改造,让绿洲的面积扩大了几十万亩。
库车城里人想看到沙漠,都得先开车去外环,然后转216或者217国道开上一百多公里越过塔里木河才能看到。
至於城市的北边,那就是杨骏之前看到过的却勒塔格山。山脚到城市只有8公里。
“你们现在就要学会在马上睡觉。甚至在马上拉屎!”杨骏提醒道“”明天白天我们找地方休息,必须要有人放哨。”
“谁敢打瞌睡,都可能会带来危机。”
“现在能睡的就赶紧睡!尤其是身上有伤的!”
连续走了一夜后,在天亮之前,杨骏找了个背阳的地方修整。
骑了一晚上马的网友们全都累的不行,刚下马就要睡下。
“不许睡!”杨骏喝道“先餵马,让马喝了水吃了饲料。在西域,马和手里的刀就是你们的命!”
听到杨骏的警告,眾人才忍著疲惫,用从马贼营地里带来的木碗水瓢之类给自己的坐骑餵水,同时还不忘给马嘴里塞进去几块烤熟的羊肉或者穀物的饼子。
做完了还不能睡,杨骏让他们去挖坑,用蒸腾取水法收集淡水。
从营地里搜刮出来的牛皮羊皮刚好派上了用场。
这还没完!想休息,得用绳子把马的前腿和后腿分別栓起来,这样他们才不会因为一点惊嚇或者別的干扰给自己跑掉····
做完了这些,安排好放哨的活儿后,杨骏才搂著兔女郎在自己的坐骑跟前睡下。
经过了几天的担惊受怕,所有人都睡著了,哪怕安排出去放哨的护士小哥这个曾经的边防兵都扛不住身体带来的睏倦。
好在,一个百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等到下午,大家陆陆续续的都缓过劲来。唯一的麻烦就是,他们的大腿因为第一次骑马,摩擦的厉害。
“猛男哥!”护士小哥问杨骏“几个伤员的伤口发红了,估计要发炎。”
“我那包里有一些蒲公英根茎,碾碎了外敷可以消炎!”这是杨骏在芦苇盪外面找到的,为了以防万一就採集了一些。
“好,我去弄!”
“等等!”杨骏拉住了他,从杂物包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膏药递了过去。
“这个,取指甲盖大小,兑水冲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