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7章 两条腿走路  警察孟川,我真不是法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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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口供呢?连夜突审?”

“让他先睡会儿,”崔杨老道地说,“凌晨一点喊起来,问两个小时。省得让人家说我们搞疲劳审讯,授人以柄。”

孟川想起领导的指令:“那……徐区长要求的地毯式拉网排查?”

崔杨嘆了口气:“小川啊,不是不想动。领导动动嘴、小兵跑断腿。

这大热天的,几十號人在野地里拉网排查,那真是遭大罪了。而且范围这么大,效率也难说。”

许嵐接过话头,思路清晰:

“我的想法是,优先级还是放在突破口供上。我们按照嫌疑人的供述再去找尸体,那证据链上的可信度要高於我们先找到尸体再让他指认。”

孟川迅速在脑海中构建出了两个完整的证据链模式。

a模式(供述主导型):

->嫌疑人主动供述犯罪事实;

->供述中包含高度隱蔽性细节(如尸体精確位置);

->侦查员根据供述找到尸体;

->尸体状態、位置、法医鑑定等客观证据与供述高度吻合;

->印证供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锁定嫌疑人。

b模式(物证主导型):

->受害者失踪;

->排查社会关係锁定嫌疑人;

->发现尸体(犯罪结果是客观存在的);

->確定死者身份与死因(法医进行死亡原因鑑定);

->现场勘查获取物证痕跡;

->获取嫌疑人供述/指认/辩解;

->用客观证据印证或驳斥嫌疑人的陈述;

->形成闭合证据链锁定嫌疑人。

a、b两种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均可成立,但a模式的可信度与证明力通常显著高於b模式。

a模式的优势:“先突破口供(尤其包含如尸体位置等隱蔽细节),再依据供述发现关键物证”的策略。

其构建的证据链在证明力、可信度、排除合理怀疑方面优势明显。

它能更有效地证明嫌疑人的主观明知和犯罪亲歷性,是追求高质量证据、打造“铁案”的理想路径。

前提是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確保程序正义。

b模式特点:“先发现尸体”的证据链构建,是一条从结果回溯原因、由客观证据指向行为人的路径。

其优势在於起点明確(尸体作为无可辩驳的犯罪结果),依赖客观、科学的物证和法医鑑定结果(证明力强)。

其劣势在於证明嫌疑人“亲歷犯罪”以及克服嫌疑人事后指认环节可能引发的爭议相对困难,对现场原始状態保护和物证提取完整性的要求极高,且容易给嫌疑人留下辩解空间。

b模式成功关键:

1、全面、规范地收集利用现场物证,进行精准、可靠的法医学及物证技术鑑定;

2、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精確还原嫌疑人活动轨跡;

3、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尤其是讯问和指认环节);

3、通过环环相扣的客观证据,將嫌疑人与犯罪现场、被害人紧密、排他地联繫起来,形成无法被合理怀疑推翻的证据链。

这样做,即使嫌疑人拒不认罪,强有力的客观证据组合(如dna+动机+轨跡+辅助证据)也可以零口供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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