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个个都说为朝廷做事 诸天,从知否开始
元宵节后的第一天,皇帝召开朝会,让文武百官商议刘志雄提出的消防方案。
討论的內容分三点,第一点:方案是否有实施的必要;第二点方案是否可行;第三点是否有需要改动的地方或者补充的条例。
朝会开了一上午,確定要实施,方案交由刑部审核、修改、补充,然后由参政知事和左、右丞相等朝中重臣进行审核修改补充后纳入朝廷律法。
“刘志雄。”
“微臣在。”
“你提出这个方案,有利於百姓免遭火灾侵害,此乃大功,加封正四品上轻车都尉,赏黄金万两!”
“微臣谢陛下隆恩!”
上轻车都尉是勛,是皇帝用来加封有功之臣。就是多一个虚职,多一份俸禄,並无实权。但不管怎么说,刘志雄的级別是升上去了,待遇也升了,更重要的是方案通过之后,会有更多的百姓受益。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就在这个时候,御史中丞苏辙走了出来:“陛下,臣有本要奏。”
御史中丞是从三品文官,是从二品御史大夫的副手,也是御史衙门的二把手。
“苏爱卿有何事要奏?”
“陛下,臣提议废止由武官担任县尉!”
苏辙此言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百官们交头接耳,朝堂上一片乱鬨鬨的的模样。
“肃静!”
大太监扯著嗓子叫喊,眾人这才安静下来。
“苏爱卿何出此言?”
“回陛下,臣之所以会提出这个方案,是有根据的。县尉的职责是剿匪,抓捕犯人,审问案情,维护县里的治安等工作。
由武官出任县尉,在剿匪方面有一定优势,但武官普遍没有学过法律,不会审问,维护治安的时候也没有执法依据,把县里的治安弄得一团糟。
如果由文官担任县尉一职就不同了,即便是文举人也学过朝廷律法,在执法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在审问犯人的时候也不只会懂得用刑。
这对县里的百姓有很大的好处,可以避免冤假错案的產生,这跟先王太师治理天下的理念是一样的。所以臣提议废止由武官担任县尉,改为由文官担任县尉。”
苏辙这话一出,朝堂上有人反对,有人赞成,每一个都说的有理有据。
“陛下,微臣有话要说。”
“刘志雄,你想说什么?”
“县尉这个官职由文官担任或者由武官担任都各有好处,各有坏处,臣觉得不能一刀切。”
“不是由文官担任就是由武官担任的啦,你还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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