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抢来的更香 七零军官被迫娶村妇,先婚厚爱
方佩云坐下,温声细语对季中临说:“吃呀,你最爱吃红烧肉了,以前你来我们家,能吃半盘子。”
季中临夹在方佩云和沈一凝中间,盯著那盘肥瘦相间、色泽红亮、香气四溢的红烧肉,挺难受的,想回家了。
吃块肉又死不了,还是来一块吧。
他拿起筷子,筷子头刚碰到红烧肉,另一双筷子迅速伸过来,抢走他要夹的肉。
沈一凝乾的。
一桌子人,倒也没有几个人注意,但是丁广生和季玲玲都看见了。
季中临侧头看沈一凝,她头也不抬,细嚼慢咽地吃碗里的红烧肉。他没说什么,提筷子重新夹肉。
不料,沈一凝又出其不意地从他筷子底下抢走肉。他换另一块,她追过去,两双筷子插进同一块肉。
方佩云讥笑道:“沈同志,我知道你从农村来的,没吃过红烧肉,但是不用抢,多著呢。”
沈一凝抬眼正视方佩云,“这肉特別好吃,尤其是抢来的。”
“你什么意思?”方佩云蹙眉。
沈一凝镇定从容:“这种修辞叫一语双关,表面上一个意思,暗中藏著另一个意思。你是大学生,我想你应该懂。”
不知道方佩云懂没懂,季中临懂了,他扔掉筷子,“吃,一盘子全是你的,吃不完我跟你没完。”
今天的红烧肉肥肉多瘦肉少,沈一凝咽不下去,对上季中临咄咄逼人的眼神,七窍发酸。
季玲玲起身夹了一块油炸藕盒放进沈一凝碗里,“嫂子,你吃这个,脆脆的。”
“谢谢。”
沈一凝正要夹藕盒,这时,季中临抄起筷子,从她碗里抢走藕盒,塞嘴里咬一口,剩下的丟自己碗里,挑衅地看著沈一凝,“好吃。”
他在为方佩云出气?
沈一凝咬唇,不能在这个时候闹出大动静让別人看笑话,她隱忍地重新去夹菜,不料,她夹什么,季中临抢什么。
终於引起別人的注意,一个小伙子问:“中临,你们干嘛呢?”
季中临不咸不淡地说:“我们两口子就喜欢抢著吃。”他转头,扯了扯唇角,余光杀人,“是吧,媳妇儿?”
霎时,沈一凝委屈到极致,她下不来台,脸皮又薄,低头盯著碗,要把碗盯出一个洞。
方佩云幸灾乐祸地瞟一眼沈一凝,活该!
饭桌气氛又鬆快起来,吃吃,喝喝,说说。
没忍住,沈一凝在桌下使劲踹了季中临一脚。
这一踹换来一只鸡大腿。
季中临眼里含笑,叫那一脚踹得浑身舒坦,这阵子她像一尊佛似的,整天板著脸,视万物为芻狗。淡如水、温如棉,不声不响。
他就不信她没有情绪,生气也好过不理人。
“吃吧,別饿著,不闹了。”季中临低声,“还想吃什么,我给你夹。”
沈一凝说:“我真討厌你。”咬著牙根子,隱约急出些哭腔。
季中临脸色如常,“回家后,让你討厌个够。出来吃饭,礼都送了,不多吃点,岂不是亏大了。”
沈一凝扭脸不看他,半晌,说了一句:“我想吃那个脆脆的。”
盘子里的藕盒已经没了,就季中临碗里还剩半个,他哭笑不得,“你是不是故意难为我,我碗里这个,你吃不吃?”
“我不吃,上面有你口水。”沈一凝嫌弃地瞥一眼他的碗。
季中临说:“明天去国营饭店吃。”
沈一凝注视他片刻,余怒未消,没回应。
八点多,酒足饭饱,眾人纷纷起身离席,各回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