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周总要整顿时尚圈? 生活系神豪:我的优雅永不过时
周行的动作越来越快,在他的感知中,那些僵硬的丝胶蛋白正在温度和外力的作用下,一点点鬆动、软化、重组。
丝绸是有呼吸的。
只要找到它的呼吸频率,就能唤醒它。
五分钟后。
周行猛地停手,抓住丝绸的一角,轻轻一抖。
哗啦——!
原本硬如纸板的丝绸,此刻竟然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
在昏暗的灯光下,那块白绸泛起了一层珍珠般温润的光泽,柔顺得不可思议。
“活了……”温景捂住嘴,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周行长舒一口气,额头见汗。
毕竟,这可比砸古董累多了,简直是纯纯的体力活。
他微笑著看向呆若木鸡的顾三娘:“老人家,这算过关了吗?”
顾三娘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抚摸著那块復活的丝绸。
良久,两行浊泪从她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滑落。
“像……太像了……”顾三娘喃喃自语,“当年我师父,也是这样救活了一匹被火烤坏的贡缎。”
隨即抬起头,深深地看了周行一眼,眼神里再也没有了之前的轻视。
“后生可畏。”
顾三娘嘆了口气,转身走进里屋,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红木小箱子。
“这件旗袍,我知道是谁的。”
老太太坐回藤椅,目光变得悠远,仿佛穿透了时光的迷雾。
“那是民国二十六年,淞沪会战爆发前夕。一位姓林的富家小姐来找我定做的。”
“她是做给自己的嫁衣。”
“她的未婚夫是一名空军飞行员。两人约定,等打完那一仗就结婚。”
顾三娘的手指轻轻摩挲著那件墨绿色的旗袍,声音有些哽咽:
“这上面的乱针虚实绣,绣的是比翼鸟。那时候为了赶工期,我三天三夜没合眼。”
“衣服做好的那天,林小姐来试穿。她穿著这身旗袍,美得像画里走出来的人。她说,她要穿著这身衣服,去机场接她的英雄回来。”
屋內一片寂静,只有老太太沙哑的声音在迴荡。
“可是那天晚上,她没等到人。”
“只等到了一封遗书,和一块飞机的残骸。”
温景的眼眶红了,紧紧抓著周行的手。
“后来,林小姐终身未嫁。这件旗袍,她一次也没穿出去过,就一直锁在箱子里。直到她去世,这衣服才流落出来。”
顾三娘擦了擦眼角:“我之所以封针,是因为我觉得,我的针线留不住人,也留不住命。”
“做得再好看,若是没人穿给心上人看,又有什么用呢?”
“婆婆。”
周行蹲下身,视线与老人平齐。
“正因为留不住人,所以才要留住这件衣服。”
“它不仅仅是一件衣服,它是那个年代最后的体面,也是那段爱情唯一的见证。”
“如果您不修好它,那段故事,就真的没人知道了。”
顾三娘怔怔地看著周行。
许久,长嘆一声,打开了那个红木小箱子。
里面是一整套金光闪闪的针具,还有各种顏色的丝线,虽然年代久远,却依旧保存得完好无损。
“我老了,手抖,看不清针眼了。”
顾三娘把箱子推到温景面前,“丫头,你来。”
“我来教,你来绣。能不能学会,看你的造化。”
温景惊喜交加,郑重地对著顾三娘鞠了一躬:“谢谢婆婆!我一定用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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