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迟来的证词 被渣后,我带四胞胎惊艳全世界
“新光”二字在晨光中沉淀的次日,江城,这座刚刚见证了一个商业帝国崩塌的城市,尚未从那份震撼与唏嘘中完全回过神,便被另一场更加猛烈、更加触及人性暗面的舆论海啸,再次席捲。
这一次,掀起风浪的不再是財经分析或破產公告,而是一份以个人名义、通过数家顶级律师事务所及权威媒体,同时向警方、检察院、乃至公眾,拋出的、堪称“自毁式”的终极证据包与懺悔书。
发布人:林霽川。
没有通过林氏集团(已进入破產程序),没有借用任何残存的商业力量。他动用了自己名下最后一点、未被列入破產清偿序列的、早年间以个人名义设立的一个小型法律援助基金的渠道,联繫了一位在业界以刚正、严谨、且绝不妥协著称的刑事辩护律师——孟宪明。孟律师早年曾与林父有过交往,对林家旧事有所了解,近年来专注於公益诉讼与重大冤错案代理,口碑极佳,但也意味著请他出手,费用不菲且条件苛刻。
林霽川与孟律师的会面,安排在那间简陋出租屋附近的一家24小时营业的、嘈杂油腻的快餐店。没有寒暄,没有解释。林霽川只是將一个厚重的老式牛皮纸档案袋,推到了对方面前。档案袋里,是分门別类、整理清晰的复印件、列印件、以及一个存储著所有原始电子证据(录音、扫描件、照片)的加密u盘。
包括:
- 风偃青与李主任在“圣心安康”诊所討论偽造关键病歷指標的清晰录音文字稿及音频文件。
- 带有风偃青亲笔英文签名“f.y.q.”的、列有苯二氮卓类及抗精神病药物的私人採购清单原件照片及技术鑑定报告。
- 风偃青与境外“暗桩”组织联络、商议製造混乱並绑架暖暖(提及“最小目標”)的变声通话录音(附声纹比对分析)及资金流向线索。
- “吴医生”加密日记中涉及偽造检测、样本交接等关键內容的摘录及翻译。
- 一份由林霽川根据记忆和零星线索整理、关於其父林父当年突发“急性胰腺炎”前后,风偃青异常行为及可能接触的非常规药品的《疑点陈述与线索提供》,明確表示“此非指控,仅为疑点,提请有权机关独立核查”。
每一份证据,都標註了来源、时间、提取方式(合法或灰色),並附上了林霽川所能提供的、儘可能多的佐证线索。目的明確:不是为了脱罪,而是为了坐实风偃青的罪行,將儘可能多的黑暗,暴露在阳光之下。
除此之外,档案袋里还有一份林霽川亲笔书写、签名並摁下手印的《个人声明》。声明用词简练,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式的推諉或术语:
“本人林霽川,在此郑重声明並確认:
一、 本人与风偃青相识、订婚期间,对其长期系统性偽造重症病情、收买医务人员、非法获取並使用精神类药物、策划並实施针对宋知微女士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伤害计划等犯罪行为,在长达五年时间內,因被其精心设计的骗局蒙蔽、被药物影响判断、及自身严重的愚蠢、轻信与失察,而未能及时察觉、制止,客观上助长了其犯罪气焰,並对宋知微女士及其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伤害与痛苦。
二、 本人对因自身过错(包括但不限於轻信谎言、在受欺骗和药物影响下做出错误判断及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与道义责任。本人完全尊重並接受司法机关根据事实与法律对本人可能涉及的任何责任的审查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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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人恳请並呼吁公眾、媒体及相关方:所有罪责根源在於风偃青的犯罪行为及本人的过错,宋知微女士及其孩子是本案最无辜、受害最深的受害者。请勿再以任何形式打扰、探究或评论受害者,让她们能够拥有平静的生活,是对悲剧仅有的、微不足道的弥补。
四、 本人已一无所有,此言此行,不为辩解,不为脱罪,只为在彻底沦为歷史罪人之前,尽最后一丝微力,揭开真相,釐清罪责。此后,本人將远离公眾视野,独自面对应得的审判与內心的煎熬。
声明人:林霽川
(身份证號码、指纹、日期)”
孟宪明律师戴著老花镜,在快餐店油腻的灯光和嘈杂的背景音中,花了整整两个小时,逐页翻阅、聆听那些证据,最后,目光久久停留在那份手写的声明上。他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樑,看向对面那个面容憔悴、眼神却异常平静甚至带著一丝“求死”般决绝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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