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重生60,暴富从挖老山参开始
山间一股微风拂过,又让他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颤。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就加快了下山的脚步。只不过,这还没有走出几米,就感觉脚下一个踉蹌,扑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
好在这块地势平缓。林峰连忙爬了起来,就在他转头查看是被什么东西绊倒之后,眼睛顿时瞪得溜圆。
操,这块地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萝卜?
本著蚊子腿再细也是肉的心理,他还是蹲那儿那白萝卜旁边,小心翼翼地把土挖开,並將其挖了出来。
直到將其拿在手里,林峰才惊喜的发现——这尼玛不是萝卜,而是一棵老山参。
它的主根粗壮,形状像人的上半身,分叉出两条像腿的支根。表皮是黄褐色的,布满又深又密的横纹和疙瘩。芦头很长,上面有很多碗状的茎痕,记录著它每年生长的印记。根须细长柔韧,上面有很多小米粒状的凸起。
该说不说,林峰上半辈子也是见识过好东西的。就这么一眼望去,基本上就能判断出这棵老山参至少有著80年的年份。
这一次,林峰不敢大意,连忙將背心脱下来,小心翼翼的將其裹了起来,然后放进了口袋里。
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在这个时代,老山参可是好东西啊。如果他真就这么大剌剌的放在竹筐里,保不齐连镇子都走不出,就会被人抢走。
原本,他是奔著灵芝灵芝来的,没想到灵芝没有,倒是白得了一棵老山参。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又在原地转了几圈儿,確定周围再也没有这种老山参之后,林峰也不禁幽幽嘆了口气:“这东西怎么看怎么觉得有点少啊?要是没有识货的人,自己就算到了县城,岂不是也要白跑一趟?”
似乎是老天爷听到了他的感慨,这句话音还没有落下。不远处石头底下的树叶就一阵抖动,紧接著,就冒出来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蝎子。
哪怕看到林峰之后,他也没有丝毫的畏惧,仍旧自顾自的向前爬著。
林峰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连忙將罐头瓶子里的水倒了出来。然后,从地面上捡起两根长度差不多的枯树枝。先是用手电一照,那只蝎子顿时就像流氓看到了不是没穿衣服的女人一样,飞快的向著光亮处爬了过来。
林峰的嘴角微微翘起,眼疾手快的將蝎子夹进了罐头瓶子里。
隨后,他就小心翼翼地走到那块大石头前。猛地將石头掀开,赫然看到底下密密麻麻的一片蝎子。
照葫芦画瓢。不一会儿的功夫,林峰就把那只罐头瓶子用蝎子填满。
儘管他已经足够小心了,手腕处却还是被蝎子蛰了一下。
不一会儿的功夫,他的手腕就鼓起了一个大包。
回到家,陈凤娇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腕上的伤,连忙从东屋里那取出一个泡著蝎子的黄色液体。用棉花球又蘸了蘸,小心翼翼的就对著林峰的伤口涂抹了起来。
毕竟靠著大山,这东西村里的人家几乎人手一瓶儿。就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的。
感觉到伤处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林峰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
与此同时,一个青皮后生急匆匆地衝进了孙大头家里,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大头哥,那个林峰刚从青屏山下来,刚回了家!”
“这个废物居然还有胆子去赶山,到是我小瞧他了!”
孙大头挺著啤酒肚走出来,好奇地问道:“他抓到什么东西了?”
“我不敢离得太近,远远地只看见他的竹筐里有一罐子蝎子!”
“呦呵,这小逼崽子还真长本事了!”
孙大头眼珠转了转,冷笑著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这玩意儿要想卖上价,只能去黑市,你叫上几个人把他盯住了,一旦他出了村子就寻个没人的地方,把他……”